2011年12月31日 星期六
2011
依照慣例,又是個年關將近的時分。
依照慣例,又是一篇回顧文。
只不過今年真的比較不一樣,這個年我是得在澳洲過了。
在去年2010年時,我曾發過牢騷,覺得實在過得太平淡了,希望生活能多一些刺激。
沒有錯,我的確做了一些很刺激的事,做了一些到目前為止,真的有讓我覺得五味雜陳的事。
沒錯,那就是澳洲打工渡假。
果然,人的確是需要出來走走。
本來已停滯不前的人生價值觀與想法,在經歷了許多千奇百怪的事後,一切就如同茅塞頓開般的有了新的化學變化。
某個人曾說:人們是在旅行中尋找到真正的自己。
此話的確不假。
在2011的下半年,來到澳洲的四個月以來,我確實注意到了很多我不曾想過的問題。
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甚至是這整個世界的。
無論最後的結果會是什麼,我都覺得來這裡這麼一趟都是值得的。
至少,我了解到我真正的性格是怎樣,真正想要的什麼,真正在乎的又是什麼。
事實即是如此。
真正的性格就是,想當好人卻又左右為難,躊躇不前又搖擺不定,甚至因此給別人添了許多麻煩。
真正想要的是,我什麼都想要,卻也什麼都不想要。
真正在乎的是,我什麼都在乎,卻也什麼都不在乎。
一切的一切,都是這麼樣的矛盾、不合理、錯縱複雜。
我一直以為我是個簡單的人,很好理解的人。
但我其實是個超級複雜的人,也非常不好理解。
甚至連我自己都不了解自己。
說不定從別人眼中更能看清我自己。
總而言之,我必須記取教訓,絕對絕對不再重蹈覆徹。
我會給自己立下一些改進的目標,讓我在這裡發現的問題能順利修正。
這些目標其實我很早就有想過,但在以前總是沒有太多的誘因促使我去實踐。
簡單說,就是我賤。
沒有人在我後面揮舞皮鞭,我就是連動都懶得動一下。
我是真的有在反省了。
因為這幾個月來,我早已被抽打了好幾十下,每一下到現在都還血流不止呢…
這樣形容似乎有些觸目驚心,是沒錯啦!形容的是有些誇張。
不過要說刻骨銘心,倒也沒有說錯就是了。
明年,我會依照我的經驗,去作一些改變。
或許到最後會有些不太一樣吧?
但基本上,改變的應該也只會是皮毛而已。
我已經不可能捨棄 Pavement 的哲學,因為那就是我,我就是那樣。
好,最後,我想,我應該很快就會回去了。
希望不要世界末日,我還有很多事沒做。
See you when I see you.
And I will do the social experiment in the next year...
Just for fun, and prove something.
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
一個月農場生活
1.很累。
2.很無聊。
3.房子很破。
4.房東風評差,不過對我倒是還好。
5.粗工、臨時工,請打040192562…
大概就這樣。
總之,我回City了。
感覺已經有點累了,能不能休息了?
這幾天真的想懶懶的過,一直到明年一月初吧?
再來決定要幹嘛好了。
不是工作,就是回家。
就算回家,也要工作。
我知道我還沒看夠,但我心裡其實已經覺得差不多了。
還有一篇故事,過幾天吧!
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
就這麼辦
我曾寫過,就算我因此粉身碎骨,我也會義無反顧。
我到現在依然是如此認為。
我也有錯,我很清楚,要我道歉,要我對不起,我真的虛心接受。
如果還希望我能站在同一邊,我也會義不容辭。
但是如果問題不是出在我這裡,那我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該做的,能做的,都做了。
想做的,似乎已經沒有了。
所以,如果真的無所謂,那就這麼辦吧!
不然我還能怎麼辦?
來到這裡,我發現太多事情真的都是我無法掌控的。
無力感是前所未有的重,這種感覺就跟當兵時很像。
簡單說來,就像是打LOL時,你能做的都做了,能幫的都幫了,但奶媽SONA依然要給你出個AD裝衝第一,或是好運姐就是要給你出個坦裝假裝自己是大女一樣,你只好等著遊戲結束,事後再來跟大家嘴砲。
不過沒關係,我是個很快就能看破的人。
猶豫不絕?是的,我有時是有點優柔寡斷。
但那也是要看情況,看是什麼場合,是為了什麼事。
不了解,無所謂,不能怪罪,因為是我沒講清楚,是我沒解釋,也不願意去說明。
沒有差,至少我知道該怎麼改進。
什麼時候才會破繭而出我不知道,但讓我弄清楚這個道理我還是得說聲謝謝。
咱們等著瞧唄~
我到現在依然是如此認為。
我也有錯,我很清楚,要我道歉,要我對不起,我真的虛心接受。
如果還希望我能站在同一邊,我也會義不容辭。
但是如果問題不是出在我這裡,那我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該做的,能做的,都做了。
想做的,似乎已經沒有了。
所以,如果真的無所謂,那就這麼辦吧!
不然我還能怎麼辦?
來到這裡,我發現太多事情真的都是我無法掌控的。
無力感是前所未有的重,這種感覺就跟當兵時很像。
簡單說來,就像是打LOL時,你能做的都做了,能幫的都幫了,但奶媽SONA依然要給你出個AD裝衝第一,或是好運姐就是要給你出個坦裝假裝自己是大女一樣,你只好等著遊戲結束,事後再來跟大家嘴砲。
不過沒關係,我是個很快就能看破的人。
猶豫不絕?是的,我有時是有點優柔寡斷。
但那也是要看情況,看是什麼場合,是為了什麼事。
不了解,無所謂,不能怪罪,因為是我沒講清楚,是我沒解釋,也不願意去說明。
沒有差,至少我知道該怎麼改進。
什麼時候才會破繭而出我不知道,但讓我弄清楚這個道理我還是得說聲謝謝。
咱們等著瞧唄~
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安德魯的小故事
今天要來說個故事,話說我好像已經很久沒說故事了…
本來決定要完成的「那個」,也因為這幾天發生了許多奇奇怪怪的事而擱置……
不管了,講故事要緊,這故事的劇情雖不能到「精彩絕倫」的程度,但至少能娛樂娛樂大家,有興趣的人姑且就慢慢的看下去吧!
這是一個有關「ASS HOLE」的故事。
沒錯,這真的是再一次呼應我前幾篇所寫的文,這是一個充滿著「ASS HOLE」的地方,處理事情的方法與態度皆令人嘆為觀止。
我們故事的主角,是一位住在澳洲的荷蘭人,他的名字叫作「安德魯先生」。
相信大家一定會有個疑問,為什麼一個荷蘭人要千里迢迢的跑到澳洲定居?難不成是在荷蘭做了什麼事混不下去了,才會大老遠的飛過半個地球,來到這個滿是蒼蠅的紅土大陸上度過他的後半輩子?
這問題的答案當然是只有天曉得…不過沒關係,因為這也不是故事的重點…
總而言之,安德魯先生已經居住在澳洲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了。
他在這裡娶妻生子、置產買地,有著一份滿意的工作,並擁有一名美麗的伴侶。
他的孩子們都已長大成人,各自在澳洲不同的地方發展,而且也幾乎都結了婚,甚至還生了小孩。
幸福美滿的人生對他來說,早就不是什麼遙不可及的理想,而是已經上了軌道的現在進行式,安德魯先生在這裡生活得非常快樂。
但是安德魯先生並不是那種會因此而滿足於現狀的人。
他依舊汲汲營營著他的事業,努力拓展他的影響力,希望有朝一日能成為這一行中的佼佼者。
他的工作職稱是「人力仲介」,許多從世界各地來到澳洲的旅行者們,都可以透過他找到農場或是花園的工作。
安德魯先生在鄉村裡擁有好幾棟房子,除了他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外,其它的空間就承租給旅行者們,讓他們能夠在靠近農地的鄉村中有個暫時的家。
簡單說來,就是粗工、臨時工的「工寮」,只不過這「工寮」的等級稍微高級一些些。
在他漫長的職業生涯中,安德魯先生很早就了解到如何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將事情處理成「對他而言最為方便」的狀態,尤其在他所選擇的背包客們、大多數都對澳洲的母語-英語所不甚熟悉的情況之下,他更能得心應手的搬弄是非、倒因為果,而最終結局也總是在他所掌控之中……
但是,人算總是不如天算,夜路走多了也總是會遇到鬼。
這次他踢到了一個小小的鐵板。
安德魯先生在前陣子介紹了一份待遇不錯的工作給幾名背包客,工作的內容是在一處花園之中幫忙撿拾球根,偶爾也讓大夥兒到工廠內「種」球根。
至於不知球根為何物的人,這裡是百科介紹,都幫你查好了是不是很方便?
在那間花園中工作的背包客們,雖然工作內容並不能說非常輕鬆,但大夥兒也都沒什麼太大的怨言。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薪水的部份是大家所能接受的範圍,再來就是這裡的老闆也真的是個實實在在的好人
那位老闆的名字叫作羅柏,年齡目測約三、四十歲,心寬體胖應該是最適合他的形容詞,而就如同絕大多數人所想像一般,這名花園老闆是個典型的鄉下老實人。
他不會要求員工們超時工作,說好的休息時間只會提早不會拖延,每天下午天氣炎熱時還會送上一瓶碳酸飲料給大家消消暑,薪水發放也從不積欠。
他喜歡開玩笑,偶爾對著家裡養的幾條狗罵罵髒話、發洩一下情緒,中午休息時分喜愛與正職員工們玩益智問答遊戲,其它休息時分則是與員工們閒話家常,有時甚至心血來潮的與台灣背包客們學學幾句中文(雖然也是髒話…)。
大家相處的氣氛甚是融恰,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來來去去的背包臨時工們也不願意給他添太多麻煩。
這就像是有著無法言喻的默契一般,所有人各取所需,工作也就能順利的完成。
而事情就發生在這件工作快要結束的時候。
那看似無論撿多久也永遠撿不完的球根,其實還是會有撿完的一天。
就在上個禮拜二,羅柏坐在他的農用機具上對著大夥兒宣佈:明天就是撿球根的最後一天了。
聽到這個消息,站在紅土上的數名背包臨時工們並沒有太大的反應,他們老早在前一個禮拜就大概曉得這份工作或許就快要結束了。
原因相當簡單,在他們目光所及之處,只剩下寥寥幾條的「Row」還未動工,只要再花個二至三個小時,該農場的球根就會全數撿完。
當天下班時,那幾名背包客們依照慣例,坐上了安德魯先生的接泊小巴士回到住處去。
在路途上,大家將這件事告訴了安德魯先生,預告明天將會只有二到三小時的工作時間。
安德魯先生聽完後,先是沉默了一段時間,接著開始詢問整個花園到底有多少人上工。
所有人在聽到了安德魯先生的提問,先是感到奇怪,為什麼突然要問這件事?
一時之間,大家就開始支支吾吾,一方面是不懂安德魯先生問這個問題的用意,一方面是他們真的沒認真算過到底有幾個人是「固定班底」。
最後,安德魯先生自己掐指一算,給自己得出了一個解答。
他的結論是:如果明天他不載大家去上工,也就不必載大夥兒回家。
花園裡本來預訂為二至三個小時的工程,就會因為有數名臨時工無法前來的關係,而必須再延長一到兩個小時才能結束。
坐在車上的背包客們,一聽到安德魯先生說出這樣的話,在心裡就都已經有個底-從明天開始就要失業了。
球根的工作無法繼續到最後其實不打緊,大家也相信安德魯先生會將事情向羅柏說明清楚,為什麼這些背包客們明天無法上班。
但事實上,安德魯先生卻什麼也沒有說。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寫到這裡,肯定已經有人開始搞不太清楚了吧?
以下,我會將事情照著原本的時間軸寫下來。
當天晚上,某個背包客因為知道了隔天確定無法上班,心情就顯得有些沮喪。
她將這個訊息用手機傳給了另一名朋友,這名朋友也是在同一個地方上班,但並不歸安德魯先生所管,也不住在安德魯先生所提供的「工寮」內。
這名朋友第一眼看到這個消息時,心中就覺得不太對勁。
為什麼說好隔天還有兩、三小時的工作,一群人卻突然毫無正當理由的臨時請假?
她百思不得其解,最後決定直接將這件事告訴花園老闆-羅柏先生。
羅柏先生也就因此而間接得知那幾名「歸安德魯先生所管」的背包客們明天不會來上班的消息。
他感到相當疑惑,因為他沒有接到安德魯先生的電話,沒有任何人告訴過他,明天早上那幾名安德魯先生介紹而來的背包客們將不會出現在花園中與大家一起工作。
所以他拿起了手機,打了通電話給安德魯先生,希望能問個明白,這當中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安德魯先生沒有接電話。
羅柏試著再打了好幾通,但安德魯先生的手機就像是被遺忘在某個陰暗的角落裡,除了通訊業者事先錄好的「目前對方沒有回應(原文是英文)」之外,聽不到任何其它的人聲。
所以他只好採取較不可靠的方法:他打了封簡訊給安德魯先生,內容是他希望能在第二天早上看到原班人馬出現在花園中,並順利的在兩到三小時內將工作順利結束。
時間來到了第二天早上。
那群原本以為今天沒有班上、以為今天可以睡到自然醒的背包客們,大約在清晨六點半時被安德魯先生的敲門聲吵醒。
「你們今天要上班喔~五分鐘後出發!」
安德魯先生對著大家講完了這些話,就逕自走出房門,留下一群睡眼惺鬆,完全搞不清狀況的背包客們開始面面相覻。
幾秒後所有人都帶著困惑的心情,匆匆忙忙的起床換衣準備出門。
於是,大家今天還是去上班了。
在前往上班地點的路途上,安德魯先生又再次的對大家說:當你們在花園的工作結束之後,花園老闆會開車載著你們前往另一個工作地點,你們就可以上一整天的班。
這時大家又更疑惑了…
花園老闆真的有這麼好?會在工作結束後,還好心的帶大家去另一個地方上班?安德魯先生真的把事情都講好了嗎?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安德魯先生做事情的態度是如此嚴謹的話,那今天根本就不會有這個故事了,不是嗎?
實際上,他只隨便找了個在花園工作的正職員工,請他轉達這個訊息給羅柏……
那名同樣也搞不清楚狀況的正職員工(這員工是一名有著六塊腹肌的法國帥哥喔!),一看到羅柏出現後就上去幫安德魯先生傳話。
羅柏聽了之後,心裡雖然覺得奇怪,但看到原班人馬如同他所預期一般的出現後,他也就不計較了,趕快上工要緊!
他開動農用機具,領著大家將剩下的球根給採完。
這幾名背包客邊撿球根邊討論著(沒錯,工作中聊天打屁是被准許的,甚至可以聽耳機唱歌都沒關係,手要動就好),最後才大概知道這整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原來,安德魯先生根本就不想載大家去上兩個小時的班。
因為他如果要載大家去上班,那他也要負責將大家載回家,而他自己白天也有工作,根本沒有時間。
所以他就想到了一個一舉兩得的好方法!
首先,他就不帶大家去上班,讓大家以為今天放假沒班上。
再來,他故意不通知老闆羅柏先生這件事情。
那到了第二天,老闆一下看到少了一堆人,會做出什麼反應?
當然是打電話給安德魯先生,問問到底是發生什麼事了。
而安德魯先生這時就可以回答他:那些背包客覺得今天只有兩小時的班,大家都不想去,只想在家睡大頭覺,你說,這些人是不是很懶惰?唉唉唉~亞洲人就是這樣喔~嘖嘖…
您瞧?這樣一來,事情不就有個完美的收場了嗎?哼哼哼~
我不是劉傭,我也不是在寫「我不是教你詐」,玩這種兩面手法,將責任推到別人身上,挖洞給別人跳,在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搞背刺,這些有的沒的,講來講去還不都是那樣?一點新鮮感也沒有。
我曾寫過,人性就在那邊,不用去測試它,因為再怎麼樣,一遇到狀況會變成「ASS HOLE」的就是會「ASS HOLE」。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所以要怪他也沒什麼好怪的。
基本上要寫文檢討他的行為真的可以不必,因為在前幾篇文我已經寫得夠多了。
這個故事我只是記述下來,留個紀錄而已。
本來決定要完成的「那個」,也因為這幾天發生了許多奇奇怪怪的事而擱置……
不管了,講故事要緊,這故事的劇情雖不能到「精彩絕倫」的程度,但至少能娛樂娛樂大家,有興趣的人姑且就慢慢的看下去吧!
這是一個有關「ASS HOLE」的故事。
沒錯,這真的是再一次呼應我前幾篇所寫的文,這是一個充滿著「ASS HOLE」的地方,處理事情的方法與態度皆令人嘆為觀止。
我們故事的主角,是一位住在澳洲的荷蘭人,他的名字叫作「安德魯先生」。
相信大家一定會有個疑問,為什麼一個荷蘭人要千里迢迢的跑到澳洲定居?難不成是在荷蘭做了什麼事混不下去了,才會大老遠的飛過半個地球,來到這個滿是蒼蠅的紅土大陸上度過他的後半輩子?
這問題的答案當然是只有天曉得…不過沒關係,因為這也不是故事的重點…
總而言之,安德魯先生已經居住在澳洲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了。
他在這裡娶妻生子、置產買地,有著一份滿意的工作,並擁有一名美麗的伴侶。
他的孩子們都已長大成人,各自在澳洲不同的地方發展,而且也幾乎都結了婚,甚至還生了小孩。
幸福美滿的人生對他來說,早就不是什麼遙不可及的理想,而是已經上了軌道的現在進行式,安德魯先生在這裡生活得非常快樂。
但是安德魯先生並不是那種會因此而滿足於現狀的人。
他依舊汲汲營營著他的事業,努力拓展他的影響力,希望有朝一日能成為這一行中的佼佼者。
他的工作職稱是「人力仲介」,許多從世界各地來到澳洲的旅行者們,都可以透過他找到農場或是花園的工作。
安德魯先生在鄉村裡擁有好幾棟房子,除了他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外,其它的空間就承租給旅行者們,讓他們能夠在靠近農地的鄉村中有個暫時的家。
簡單說來,就是粗工、臨時工的「工寮」,只不過這「工寮」的等級稍微高級一些些。
在他漫長的職業生涯中,安德魯先生很早就了解到如何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將事情處理成「對他而言最為方便」的狀態,尤其在他所選擇的背包客們、大多數都對澳洲的母語-英語所不甚熟悉的情況之下,他更能得心應手的搬弄是非、倒因為果,而最終結局也總是在他所掌控之中……
但是,人算總是不如天算,夜路走多了也總是會遇到鬼。
這次他踢到了一個小小的鐵板。
安德魯先生在前陣子介紹了一份待遇不錯的工作給幾名背包客,工作的內容是在一處花園之中幫忙撿拾球根,偶爾也讓大夥兒到工廠內「種」球根。
至於不知球根為何物的人,這裡是百科介紹,都幫你查好了是不是很方便?
在那間花園中工作的背包客們,雖然工作內容並不能說非常輕鬆,但大夥兒也都沒什麼太大的怨言。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薪水的部份是大家所能接受的範圍,再來就是這裡的老闆也真的是個實實在在的好人
那位老闆的名字叫作羅柏,年齡目測約三、四十歲,心寬體胖應該是最適合他的形容詞,而就如同絕大多數人所想像一般,這名花園老闆是個典型的鄉下老實人。
他不會要求員工們超時工作,說好的休息時間只會提早不會拖延,每天下午天氣炎熱時還會送上一瓶碳酸飲料給大家消消暑,薪水發放也從不積欠。
他喜歡開玩笑,偶爾對著家裡養的幾條狗罵罵髒話、發洩一下情緒,中午休息時分喜愛與正職員工們玩益智問答遊戲,其它休息時分則是與員工們閒話家常,有時甚至心血來潮的與台灣背包客們學學幾句中文(雖然也是髒話…)。
大家相處的氣氛甚是融恰,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來來去去的背包臨時工們也不願意給他添太多麻煩。
這就像是有著無法言喻的默契一般,所有人各取所需,工作也就能順利的完成。
而事情就發生在這件工作快要結束的時候。
那看似無論撿多久也永遠撿不完的球根,其實還是會有撿完的一天。
就在上個禮拜二,羅柏坐在他的農用機具上對著大夥兒宣佈:明天就是撿球根的最後一天了。
聽到這個消息,站在紅土上的數名背包臨時工們並沒有太大的反應,他們老早在前一個禮拜就大概曉得這份工作或許就快要結束了。
原因相當簡單,在他們目光所及之處,只剩下寥寥幾條的「Row」還未動工,只要再花個二至三個小時,該農場的球根就會全數撿完。
當天下班時,那幾名背包客們依照慣例,坐上了安德魯先生的接泊小巴士回到住處去。
在路途上,大家將這件事告訴了安德魯先生,預告明天將會只有二到三小時的工作時間。
安德魯先生聽完後,先是沉默了一段時間,接著開始詢問整個花園到底有多少人上工。
所有人在聽到了安德魯先生的提問,先是感到奇怪,為什麼突然要問這件事?
一時之間,大家就開始支支吾吾,一方面是不懂安德魯先生問這個問題的用意,一方面是他們真的沒認真算過到底有幾個人是「固定班底」。
最後,安德魯先生自己掐指一算,給自己得出了一個解答。
他的結論是:如果明天他不載大家去上工,也就不必載大夥兒回家。
花園裡本來預訂為二至三個小時的工程,就會因為有數名臨時工無法前來的關係,而必須再延長一到兩個小時才能結束。
坐在車上的背包客們,一聽到安德魯先生說出這樣的話,在心裡就都已經有個底-從明天開始就要失業了。
球根的工作無法繼續到最後其實不打緊,大家也相信安德魯先生會將事情向羅柏說明清楚,為什麼這些背包客們明天無法上班。
但事實上,安德魯先生卻什麼也沒有說。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寫到這裡,肯定已經有人開始搞不太清楚了吧?
以下,我會將事情照著原本的時間軸寫下來。
當天晚上,某個背包客因為知道了隔天確定無法上班,心情就顯得有些沮喪。
她將這個訊息用手機傳給了另一名朋友,這名朋友也是在同一個地方上班,但並不歸安德魯先生所管,也不住在安德魯先生所提供的「工寮」內。
這名朋友第一眼看到這個消息時,心中就覺得不太對勁。
為什麼說好隔天還有兩、三小時的工作,一群人卻突然毫無正當理由的臨時請假?
她百思不得其解,最後決定直接將這件事告訴花園老闆-羅柏先生。
羅柏先生也就因此而間接得知那幾名「歸安德魯先生所管」的背包客們明天不會來上班的消息。
他感到相當疑惑,因為他沒有接到安德魯先生的電話,沒有任何人告訴過他,明天早上那幾名安德魯先生介紹而來的背包客們將不會出現在花園中與大家一起工作。
所以他拿起了手機,打了通電話給安德魯先生,希望能問個明白,這當中是不是有什麼誤會。
安德魯先生沒有接電話。
羅柏試著再打了好幾通,但安德魯先生的手機就像是被遺忘在某個陰暗的角落裡,除了通訊業者事先錄好的「目前對方沒有回應(原文是英文)」之外,聽不到任何其它的人聲。
所以他只好採取較不可靠的方法:他打了封簡訊給安德魯先生,內容是他希望能在第二天早上看到原班人馬出現在花園中,並順利的在兩到三小時內將工作順利結束。
時間來到了第二天早上。
那群原本以為今天沒有班上、以為今天可以睡到自然醒的背包客們,大約在清晨六點半時被安德魯先生的敲門聲吵醒。
「你們今天要上班喔~五分鐘後出發!」
安德魯先生對著大家講完了這些話,就逕自走出房門,留下一群睡眼惺鬆,完全搞不清狀況的背包客們開始面面相覻。
幾秒後所有人都帶著困惑的心情,匆匆忙忙的起床換衣準備出門。
於是,大家今天還是去上班了。
在前往上班地點的路途上,安德魯先生又再次的對大家說:當你們在花園的工作結束之後,花園老闆會開車載著你們前往另一個工作地點,你們就可以上一整天的班。
這時大家又更疑惑了…
花園老闆真的有這麼好?會在工作結束後,還好心的帶大家去另一個地方上班?安德魯先生真的把事情都講好了嗎?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安德魯先生做事情的態度是如此嚴謹的話,那今天根本就不會有這個故事了,不是嗎?
實際上,他只隨便找了個在花園工作的正職員工,請他轉達這個訊息給羅柏……
那名同樣也搞不清楚狀況的正職員工(這員工是一名有著六塊腹肌的法國帥哥喔!),一看到羅柏出現後就上去幫安德魯先生傳話。
羅柏聽了之後,心裡雖然覺得奇怪,但看到原班人馬如同他所預期一般的出現後,他也就不計較了,趕快上工要緊!
他開動農用機具,領著大家將剩下的球根給採完。
這幾名背包客邊撿球根邊討論著(沒錯,工作中聊天打屁是被准許的,甚至可以聽耳機唱歌都沒關係,手要動就好),最後才大概知道這整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原來,安德魯先生根本就不想載大家去上兩個小時的班。
因為他如果要載大家去上班,那他也要負責將大家載回家,而他自己白天也有工作,根本沒有時間。
所以他就想到了一個一舉兩得的好方法!
首先,他就不帶大家去上班,讓大家以為今天放假沒班上。
再來,他故意不通知老闆羅柏先生這件事情。
那到了第二天,老闆一下看到少了一堆人,會做出什麼反應?
當然是打電話給安德魯先生,問問到底是發生什麼事了。
而安德魯先生這時就可以回答他:那些背包客覺得今天只有兩小時的班,大家都不想去,只想在家睡大頭覺,你說,這些人是不是很懶惰?唉唉唉~亞洲人就是這樣喔~嘖嘖…
您瞧?這樣一來,事情不就有個完美的收場了嗎?哼哼哼~
我不是劉傭,我也不是在寫「我不是教你詐」,玩這種兩面手法,將責任推到別人身上,挖洞給別人跳,在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搞背刺,這些有的沒的,講來講去還不都是那樣?一點新鮮感也沒有。
我曾寫過,人性就在那邊,不用去測試它,因為再怎麼樣,一遇到狀況會變成「ASS HOLE」的就是會「ASS HOLE」。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所以要怪他也沒什麼好怪的。
基本上要寫文檢討他的行為真的可以不必,因為在前幾篇文我已經寫得夠多了。
這個故事我只是記述下來,留個紀錄而已。
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All clear.
上個週末下雨,導致這兩天全都被迫休假,不必在爛泥巴裡撿球根,而我趁此機會清空一下這陣子以來的雜念,並且再針對一些事情下定決心。
首先是那個,我已經決定,即使到最後我會粉身碎谷,但我依舊還是要義無反顧,我絕對不會背叛,更不可能去欺騙。
No matter what, I will always stand on your side.
再來是那個,我已經決定,集中心力、一鼓作氣的將它完成!就像半年多前那樣。
也唯有如此我才能夠真正的繼續下去,不願停下腳步,道之所在,雖千萬人吾往矣。
然後是那個,我已經決定,如果需要休息,就選擇那個吧!
之前的兩個都已經順利結束,相信這個依然能帶給我一些不同的樂趣,至於心得就等等吧!
最後是這個,我已經決定,不管怎樣我就是要去。
就算真的有什麼萬一去不成了,那就改另一個地方也可以,但我知道這樣我一定會後悔吧?
其它還有一個,我已經決定,那些事,跟我沒關係了,就這樣。
好,啞謎也打夠了,該是振作起來的時候,加油吧!
首先是那個,我已經決定,即使到最後我會粉身碎谷,但我依舊還是要義無反顧,我絕對不會背叛,更不可能去欺騙。
No matter what, I will always stand on your side.
再來是那個,我已經決定,集中心力、一鼓作氣的將它完成!就像半年多前那樣。
也唯有如此我才能夠真正的繼續下去,不願停下腳步,道之所在,雖千萬人吾往矣。
然後是那個,我已經決定,如果需要休息,就選擇那個吧!
之前的兩個都已經順利結束,相信這個依然能帶給我一些不同的樂趣,至於心得就等等吧!
最後是這個,我已經決定,不管怎樣我就是要去。
就算真的有什麼萬一去不成了,那就改另一個地方也可以,但我知道這樣我一定會後悔吧?
其它還有一個,我已經決定,那些事,跟我沒關係了,就這樣。
好,啞謎也打夠了,該是振作起來的時候,加油吧!
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
人活得好好的,為什麼要去撿球根呢……?
OK,標題不是重點。
今天雖是個大晴天,但氣溫卻相當的舒適宜人,如果要與朋友家人結伴出遊,那肯定是沒有比今天更適合的日子了。
所以我今天又出去玩了嗎?沒有。
我頂著超大的一顆太陽,耳裡掛著耳機,全身上下都是紅土,或跪或蹲的在爛泥巴裡撿著似乎永遠也撿不完的球根…
因為要挖出埋在土壤中的球根,雙手的手套都磨破了,大腿也因為持續的活動而隱隱作痛,口乾舌燥不說,腰也酸得不得了…
不過這也不是重點。
那重點到底是啥?
我在工作時,耳中忽然傳來了John Lennon的Working Class Hero這首歌。
又忽然發覺我現在正是所謂的「藍領階層」。
這算是最傳統的Working Class Hero吧?
嗯…這真是有趣。
另一齣故事在我腦海深處蠢蠢欲動。
我好像有那麼點靈感了?
另外,我必須說,我好像有點越陷越深的感覺…
這不太好,對我來說這很沒安全感,我還是謹守本份就好。
嗯…沒頭沒尾的,不過大概也就這樣。
John Lennon - Working Class Hero
Lyric:
As soon as you're born they make you feel small
By giving you no time instead of it all
Till the pain is so big you feel nothing at all
A working class hero is something to be
A working class hero is something to be
They hurt you at home and they hit you at school
They hate you if you're clever and they despise a fool
Till you're so fucking crazy you can't follow their rules
A working class hero is something to be
A working class hero is something to be
When they've tortured and scared you for twenty odd years
Then they expect you to pick a career
When you can't really function you're so full of fear
A working class hero is something to be
A working class hero is something to be
Keep you doped with religion and sex and TV
And you think you're so clever and class less and free
But you're still fucking peasants as far as I can see
A working class hero is something to be
A working class hero is something to be
There's room at the top they are telling you still
But first you must learn how to smile as you kill
If you want to be like the folks on the hill
A working class hero is something to be
A working class hero is something to be
If you want to be a hero well just follow me
If you want to be a hero well just follow me
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停損點
非常好。
這裡就是停損點。
總之,我已經下定決心不再庸人自擾了。
總之,我已經一鼓作氣不再自取煩惱了。
那些事,真的都太麻煩了。
太麻煩了…
接下來,我要開始隔絕一些莫名其妙的問題。
最後會怎麼樣,我不想去管。
不是我要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當初我就應該想清楚,或許會一口拒絕。
但既然事情已經落到這步田地,那就別為了打翻的牛奶而哭泣。
人在做、天在看,大家看著辦。
這裡就是停損點。
總之,我已經下定決心不再庸人自擾了。
總之,我已經一鼓作氣不再自取煩惱了。
那些事,真的都太麻煩了。
太麻煩了…
接下來,我要開始隔絕一些莫名其妙的問題。
最後會怎麼樣,我不想去管。
不是我要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當初我就應該想清楚,或許會一口拒絕。
但既然事情已經落到這步田地,那就別為了打翻的牛奶而哭泣。
人在做、天在看,大家看著辦。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人不管在哪裡都是人
前方的道路總是模糊不清,這樣算是有趣?這樣算是好玩?
我可不這麼覺得。
我只覺得麻煩,因為我最討厭麻煩事了。
尤其是不必要的麻煩。
其實從開始上語言學校以來,就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因為出國前沒拜拜,所以才會衰成這樣…
老師出問題、工作沒下落、房東耍白目、工頭愛騙人。
不過後來想想應該不是我運氣特別不好,因為整個世界就是這樣運轉的。
全世界不管走到哪裡,白目依舊是白目、混蛋依舊是混蛋,而被凹的人也永遠還是會被凹到。
回想從前,從幼稚園時期開始,就依稀記得一些同學及朋友們似乎天生下來就是喜歡惹人厭。而我自己也是,好的不學學壞的,上了國小之後就開始有樣學樣,最後搞到被全班欺負,人緣差到甚至根本不想去上學了。
國中之後就醒悟了,不要再當混球,沒有錯,我不當混球了,但我卻發覺班上比我更白癡、更無厘頭也更旁若無人的傢伙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這種現象一直持續到大學,就變得還算穩定。
因為大學時期,我真的異常低調,所以就沒牽扯進那些紛紛擾擾之中。
再來是當兵,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做混球的極致。
不過我可以理解,因為國軍的文化就是如此,在那個環境下你沒有選擇,變成混球也是無可厚非,雖然這個藉口並不是很合理,事實上你還是可以做一個好人的。
而退伍後上班,接觸的大多是小鬼和小鬼的父母,就會覺得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有什麼樣的家庭,就會有什麼樣的小孩。
而到了這裡,還是那一套。
不要以為這裡是外國,金髮白皮膚的佔多數就會好到哪裡去。
管你什麼白人黑人黃人紅人藍人鳥人超人外星人。
人,就是人!
優秀的點同樣優秀,劣根性也幾乎是一模一樣!
不會因為種族文化而造成什麼差異!
我要再說一次。
什麼種族優越感、文化優越感、外國月亮圓、思想觀念較進步、人家國外怎樣怎樣、多好多好……
全都是屁!全都是廢話!全都是自我感覺良好!
不要再相信那些比較各國文化優劣的垃圾文章!
因為全世界的人其實不管你身在何處,心態都是一樣的!
混球,到了哪邊都是混球。
這就是人類的真相,這就是人類的原罪。
沒有什麼哪個人種較優秀、哪個文化較進步。
大家都是人,都帶著一付臭皮囊,沒有什麼不同,也沒有什麼好壞。
全都是凡夫俗子、也全都是一丘之貉。
這個道理其實早在前幾個月還在台灣混日子時就已經深刻體會了。
玩了LOL,就知道國外的小屁孩以及怒伯會比較少嗎?
跟台灣的網路小白以及蠢豬智障比,簡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光是一個小小的線上遊戲就可以道盡人性。
不過事實上也沒什麼好說嘴的。
某人曾說過,人性就在那裡,不用去測試它。
你測試了一千次一萬次,結果就是會那樣。
這也是為什麼歷史總是不斷重演、錯誤總是一再發生的緣故。
人生不也就像在打LOL一樣。
遇到了怒伯與你共事,脾氣好點的就啞巴吃黃蓮,除了無奈還能做什麼?
脾氣不好的就開幹開婊,但除了讓你發洩情緒外又能改變什麼?
難不成你想改變那些混球?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真的還深信人是可以改變的,請與某位喜愛使用同性戀騎士以及魔豆肛鐵男的人玩LOL吧!屆時你一定能解為何孔老夫子會感嘆:「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汙也」這幾句經典語錄的真正含意!包準你深刻體會、永生難忘!)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要不要試著當一個(消音)?
所以說,我再一次的體會到我常說的那一句話。
「事情本身都不是問題,出問題的都是人!」
對!所有的問題,都是在「人」身上。
因為事情本身的問題那根本不成問題,只要解決就行了。
你知道怎麼解決,我也知道怎麼解決,大家都知道怎麼解決,幾乎每一件事都可以有所謂的SOP。
即使真的沒有,大概80%以上以一般正常人、受過教育也清楚普世道德倫理者,都可以輕易的歸納出「最好的解決方案」。
剩下的20%,你也可以很輕易的透過各種資訊管道得知事情該怎麼解決。
而所謂的「最好」,當然指的是「皆大歡喜」,如果到最後只有你自己「歡喜」,而其它所有人都敗興而歸,那就不是什麼「最好」了,那就是「你自己的解決方式」。
也難怪現在要佔領華爾街的那些人會如此執著。
他們大概是受夠了這種「自己的解決方式」了吧?
上述我寫的或許會有些複雜,我講白一點好了。
今天某一件事,你知道你應該這樣做,但你卻不這樣做,你為了貪圖自己最大的方便或利益,改變了最佳解決方案,或許省略了幾個步驟、或許增加了幾個不必要的考量,最後除了你之外,其它與你共事的人都或多或少吃了悶虧,最後不歡而散,基本上就是如此。
其實就理性層面而言,我並不在乎這種作法。
雖然很現實,大家都在說社會很現實,基本的原因就在這裡。
當你受到委曲,「人人只為自己」的感覺在心中就油然而生,這是很普通的一件事,沒什麼好大驚小怪。
因為每個人至少都會有過現實的想法、作法,程度多或少就是了。
不過要注意到,總是這麼做的人,並不是那種「壞人」喔!
我可沒打算貼任何人標籤。
這些人有很大一群都是社會上的中堅份子,不偷不搶不嫖不賭,甚至心血來潮還會做做公益、幫助弱勢團體。
他們也很愛自己的家庭、對自己的朋友也真誠對待,他們不作姦犯科、不偷拐搶騙,甚至某些人還嫉惡如仇,為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他們也願意挺身而出!
這種人你怎麼能稱他是壞人呢!
他們只不過是在處理事情的手法上頗有爭議罷了。
而且在仔細簡討過後,卻發現他們在過程中並沒有違反任何一條法律!
那為什麼有人還要不爽?他又不是偷你搶你,你在不爽什麼?
是啊…在不爽什麼…
我到現在依然記得那部得過奧斯卡獎的電影作品-「社群網戰」裡頭的最後一段台詞。
當身為臉書的創辦人、擁有千億身價的查柏克坐在律師事務所裡與某位年輕貌美的律師女助理閒聊時,他們以這兩句話替電影做了個總結。
查伯克:「嘿!你覺得我是 ass hole 嗎?我不是個 ass hole (台灣翻成渾蛋,但我比較喜歡直翻)!你知道的對吧?」
助理:「我知道你不是 ass hole,你只是試著去當一個 ass hole 而已。」
最後助理離開會議室,徒留查柏克一人,若有所思的看著筆電。
最後電影打出字幕,說明臉書的官司依然持續進行中。(最近似乎已經和解了,大概是價碼談清楚了,但你要不要問問那些跟他打官司的人,看他覺不覺得查伯克是個 ass hole?)
你喜歡錢嗎?
當然喜歡!超喜歡的!這種東西絕對是多多益善的啊!
雖然再多的錢,也創造不出真正偉大的作品,但無所謂,有錢就好,是吧?
但是你會為了錢,而試著變成一個 ass hole 嗎?
哼哼哼……
2011年11月3日 星期四
近期報告3
Coldplay 的新專輯 Mylo Xyloto
老實說我有點小失望,這次的新專輯跟 Viva La Vida 幾乎是一樣的套路。
雖然曲風略有不同,也聽得出來他們很努力的要滿足樂迷期待,但似乎有些用力過頭,所以表現也只是差強人意。
整張聽了好幾次,要說特別也說不上來,說動聽也只是還好,說感動則已完全比不上頭兩張專輯了。
我的結論:「另一張搖滾巨星所發的另一張搖滾專輯。」
大概就是這樣。
Beirut 的新專輯 The Rip Tide
維持 Beirut 一貫的巴洛克式曲風,管弦樂器在他們的音樂中依然維持著重要的比例。
我很喜歡這些管弦樂器的聲音,讓我有種悵然若失的感覺。
主唱年紀雖然比我小,但歌聲卻像是飽經風霜一般,一查之下才發現原來他從年少時期就在外流浪,也難怪歌聲聽來如此滄桑。
專輯主打曲 The Rip Tide 第一次聽就觸動靈魂。
在重複播放了數十次後,我再次確定這首歌曲確實有其奧妙之處。
每次聆聽時,我總是感覺相當的懷念,但卻遺忘了到底是什麼東西讓我如此念念不忘。
而也總是在聽完這首歌曲後,徒留著那莫名的感慨及失落。
至今我依然無法理解,這首歌到底要喚醒我靈魂中的哪個部份。
賈伯斯傳
上週終於上市,這裡買不到中文版,只好買原文了。
感謝 my buddy Palm ,我在 BIG W 超市中買到的價錢幾乎是書店中的一半。
因為有六百多頁,又全是英文,所以不可能這麼快就看得完,心得也就等等了。
說到賈老,他也算是鞠躬盡瘁的了,據說連人生中的最後一天都還與公司的人洽談工作的事,真是不辱他 Jobs 的名號。
雖然他並不是什麼聖人,個性也並不完美(誰又是完美的呢?),但他對於整個世界巨大的影響力我想幾乎是無人能質疑的。
越獄風雲
其實一個月前我就已經看完了。
一共有四季,外加兩個小時的特別篇,我花了兩個禮拜,馬拉松式的將全劇飆完。
結論就與我澳洲英文老師說的一樣,「他們(劇組)應該要知道什麼時候該停下來。」
講得白話點就是「媽你個B拖什麼戲啊!」
就本質上來說,這種劇情編排方式已經跟家和萬事興、夜市人生是差不多同個等級了,只不過越獄風雲不管在資金上、演員的演技上亦或是劇本對話上,都比前者們來得更加的充裕及高明,整體來說,可比喻為台灣鄉土劇的「進化版」!
但骨子裡還是拖戲拖到死的連續劇就是了…
雖然看到最後真的已經不知道在看什麼了,反正它怎麼演我就怎麼看,但我還是有在這齣美國影集中釐清了一些觀念,並且想通了一些東西,所以最後並不會覺得完全是在浪費時間。(基本上人生本就是在浪費時間)
這些觀念以及想法我簡單透露一下,就是所謂的「理由」。
一個人要做一件事,要有他的「正當理由」,這是得以讓劇情順利進展的重點之一。
他有了「訴求」,才會去「做某件事」,這就是「理由」,很簡單也很普通的理論,但卻也是在創造某個故事時最傷腦筋的部份。
舉例來說,我設定小明是「某種個性」,然後我讓小明遇到了某個事件,依照我設定給他的個性他應該會「這樣做」,但我卻不想讓他「這樣做」,因為「這樣做」會導致後面的故事劇情不按照我心目中的理想發展,所以我就改變他的做法,讓故事能如同我所希望般的進行下去……
而這樣一來,小明的行事風格就不符合我給予他的設定,例如:個性內向的小明是不太可能會主動去與陌生人搭訕的,但我卻因為劇情需要,讓小明去和街上的正妹哈啦……
大概就是這樣。
以後我在寫類似的劇本或故事時,會多考量到這個部份。
雖然我根本就不信什麼「做事需要理由」的道理……
啊我是不能心血來潮喔?做事一定要有理由喔?我突然想到街上裸奔不行麼?(最後那句只是舉例請大家不要有所期待)
小說的部份我還是有在努力,沒有放棄。
這只是一個過程,還看不到結果,所以我會繼續下去。
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Thank you, thank you and thank you.
說來實在慚愧,我並不是一個合格的背包客。
真正的背包客,就是抱著冒險精神闖蕩天下,努力工作,努力的玩,目標明確,意志堅定,進而創造出多采多茲的旅途回憶以及精彩人生。
可惜我做不到,因為我不是個天生的旅行者。
工作我會努力,但玩我覺得就還好,目標?近期應該是iPhone4S吧?(看吧!哪個背包客賺錢目標不是存錢回台灣爽或是到處去玩,而是要買IDC四代的……?從這裡就可看出我只是來混日子的,不是全力生活的背包客)意志?那可說是根本沒有。
我總是不夠積極,總是不夠認真,這一點我自己很清楚,不需要別人再多提醒。
我也曾想過要改進,我也曾想過要不顧一切的向前衝,就像少年漫畫裡的主人公,直來直往、義無反顧,最後突破萬難,到達人生頂峰, 很帥也很厲害,很佩服也很羨慕,可惜我不是這種人,也當不成這種人。
我的本質基本上就是個邋塌鬼,但在邋塌中卻又保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堅持,就像是Pavement一樣,啊,又是Pavement…
言歸正傳。
我始終認為,在澳洲的生活僅僅是個體驗,也只是人生的另一個階段。
太過斤斤計較利益得失,實在有違我的人生哲學,也不符合人在異鄉「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的互助精神,你想別人怎麼幫你,你得先怎麼幫別人,即使真的幫不上忙,也要展現出誠意,而其實這樣也就夠了。
所以在這裡,我要再一次感謝所有的朋友,不管是本國的還是外國的,你們都在各方面幫了我很多很多,雖說大恩不言謝,但我還是要說句謝謝你們。
Thank you and thank you and thank you.
Because your help, because your suggestion, I can still standing here and keep my step forward. Thank you.
我也會盡可能的不帶給大家麻煩(雖然已經造成很多麻煩了…如有不便請多海涵,同為台灣人的話,帳可到回國再算,外國朋友有機會的話,也歡迎到我家鄉討債),並在我有餘力之處,回饋給大家。
噁心八拉的話就說到這裡,在寫下去我大概要開始挖洞鑽進去了。
這週語言學校的課程也結束了。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再多念一段時間。
學校裡來自各國的同學們,每一個都很親切、友善,日本、韓國、泰國、巴西、義大利、哥倫比亞...等等,大家相處的氣氛都很融恰,課上起來也快樂許多。
雖然運氣不好,遇到了有點那個的老師,但糟糕的地方也就僅止於此罷了,那是老師的問題不是同學的問題。
只不過,如果要我真心推薦這間學校,我可能就做不到了。
找工作,我沒有很焦急,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該你的就是會你的,不該你的強求也要不到。
荷蘭人處理事情的方式雖不能茍同,但想多賺一點錢的心情可以理解,總之也是隨他去。
盡人事、聽天命,除了這樣我不知還能做什麼了。
現階段目標就是先拉台iPhone4S作伴,大概等我開始工作後一個月就會買吧?
到時再給開箱照。
真正的背包客,就是抱著冒險精神闖蕩天下,努力工作,努力的玩,目標明確,意志堅定,進而創造出多采多茲的旅途回憶以及精彩人生。
可惜我做不到,因為我不是個天生的旅行者。
工作我會努力,但玩我覺得就還好,目標?近期應該是iPhone4S吧?(看吧!哪個背包客賺錢目標不是存錢回台灣爽或是到處去玩,而是要買IDC四代的……?從這裡就可看出我只是來混日子的,不是全力生活的背包客)意志?那可說是根本沒有。
我總是不夠積極,總是不夠認真,這一點我自己很清楚,不需要別人再多提醒。
我也曾想過要改進,我也曾想過要不顧一切的向前衝,就像少年漫畫裡的主人公,直來直往、義無反顧,最後突破萬難,到達人生頂峰, 很帥也很厲害,很佩服也很羨慕,可惜我不是這種人,也當不成這種人。
我的本質基本上就是個邋塌鬼,但在邋塌中卻又保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堅持,就像是Pavement一樣,啊,又是Pavement…
言歸正傳。
我始終認為,在澳洲的生活僅僅是個體驗,也只是人生的另一個階段。
太過斤斤計較利益得失,實在有違我的人生哲學,也不符合人在異鄉「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的互助精神,你想別人怎麼幫你,你得先怎麼幫別人,即使真的幫不上忙,也要展現出誠意,而其實這樣也就夠了。
所以在這裡,我要再一次感謝所有的朋友,不管是本國的還是外國的,你們都在各方面幫了我很多很多,雖說大恩不言謝,但我還是要說句謝謝你們。
Thank you and thank you and thank you.
Because your help, because your suggestion, I can still standing here and keep my step forward. Thank you.
我也會盡可能的不帶給大家麻煩(雖然已經造成很多麻煩了…如有不便請多海涵,同為台灣人的話,帳可到回國再算,外國朋友有機會的話,也歡迎到我家鄉討債),並在我有餘力之處,回饋給大家。
噁心八拉的話就說到這裡,在寫下去我大概要開始挖洞鑽進去了。
這週語言學校的課程也結束了。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再多念一段時間。
學校裡來自各國的同學們,每一個都很親切、友善,日本、韓國、泰國、巴西、義大利、哥倫比亞...等等,大家相處的氣氛都很融恰,課上起來也快樂許多。
雖然運氣不好,遇到了有點那個的老師,但糟糕的地方也就僅止於此罷了,那是老師的問題不是同學的問題。
只不過,如果要我真心推薦這間學校,我可能就做不到了。
找工作,我沒有很焦急,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該你的就是會你的,不該你的強求也要不到。
荷蘭人處理事情的方式雖不能茍同,但想多賺一點錢的心情可以理解,總之也是隨他去。
盡人事、聽天命,除了這樣我不知還能做什麼了。
現階段目標就是先拉台iPhone4S作伴,大概等我開始工作後一個月就會買吧?
到時再給開箱照。
2011年10月23日 星期日
The Stone Roses Is BACK !!
The Stone Roses 回來了。
當我聽到這個消息時,真是百感交集。
人家常說世事無常,滄海桑田總是讓人感慨。
有些事已不復見、令人不勝唏噓。
但有些事卻又破鏡重圓、令人喜出望外。
來來去去、紛紛嚷嚷,短暫的人生也就這麼悄悄走過。
而某個千古不變的真理、某種無法言喻的感動,則會永遠留在世世代代的人們心中。
就像是 The Stone Roses 的首發同名專輯一樣。
我曾說,這張專輯才是英倫搖滾樂界真正的「神」,此言沒有半點虛假,即使到現在我也還是如此認為。
或許他們再也無法創造出這樣的一張「神專輯」了吧?
或許也沒有其它人可以。
對世界上許多知名樂評而言是如此。
對我個人來說也是一樣。
從第一次聆聽這張唱片的第一首歌,到剛剛又從頭到尾播放了一次,其間大概是五年多的時間,但對這張專輯的所有感覺依舊沒有任何改變。
「超級好聽!」
很單純、很率直、沒有遮遮掩掩、也沒有虛虛實實。
不必像是寫論文那般的形容、也不必強調任何精神上的認可。
就是「好聽!」
這就是這麼純粹的專輯,這就是現代英倫搖滾的唯一,這就是 The Stone Roses。
和 Pavement 與我個人同步率高達400%的零之領域不一樣,也和 Radiohead 給我帶來的音樂歷險記不一樣。
和 Pink Floyd 讓我看見的七彩繽紛的虛空幻境不一樣,也和 The Velvet Underground 對我的精神衝擊不一樣。
和我 iTunes 裡資料庫的所有音樂、遠在台灣我房內所收藏的上百張專輯、亦或是從小到大所聽過的每一首歌曲都「不一樣」。
很少有這麼一張專輯,能給我這樣的感覺。
應該這樣說,音樂專輯一直以來給我的感受多多少少都有不同,但 The Stone Roses 的同名專輯,就是有種難以理解的「單一性」。
實際聽著他們的歌,你就能很清楚的感受,他們所宣示的、所詔告天下的、所想傳達的,就只是一句話。
「我們才是有史以來最強大的搖滾天團!」
這張專輯所擁有的霸氣以及無與倫比的自信,讓耳朵再怎麼挑剔的樂迷,都要為之甘拜下風!
用海賊王的設定來形容的話,The Stone Roses 這張專輯所散發出的,就是世上少見、只有王者才會有「金黃色霸氣」。
這種比喻是稍微中二了點,但我想這樣寫應該就很容易了解了吧?
看到現在,也許有人會覺得我太誇大其詞了。
搖滾樂不就是搖滾樂嗎?對於聽慣一般流行歌曲的人而言就是吵得要死,哪還會有什麼心情與感想?
金黃色的霸氣又是怎麼一回事?難不成接下來還要用戰鬥力來區分?U2 的戰鬥力是50000、Coldplay 的戰鬥力是 6000?什麼跟什麼啊?
確實,就算我寫得再怎麼浮爛、再怎麼褒獎,應該還是會有人連聽都沒聽過就先嗤之以鼻吧?
不過那也是指還沒聽過的情況下就是了。
我想,當你聽過整張專輯後,或許有一半的人會停下來思考,好像沒想像中難聽啊?
另一半大概會覺得,這根本就是流行歌啊?好像不是搖滾樂嘛?
不要懷疑自己的聽覺、也不要拒絕真正的想法。
你可以不喜歡 The Stone Roses 在歌曲中處處顯露出來的自大與狂妄。
但你卻不能不承認,他們的信心來源是如此的嘆為觀止。
他們絕對有幹掉所有搖滾樂團的音樂實力,我這句話是認真的。
那到底是什麼樣的音樂,會讓我如此的出言不遜?
其實說穿了也沒什麼,就是好聽、耐聽、旋律優美易懂、編曲無懈可擊的十一首歌,所串接而成的偉大專輯罷了……
請注意,是「每一首歌」。
對於任何一張專輯來說,裡頭只要有一到兩首可以令人朗朗上口的主打歌,那這張專輯在出版的那個階段而言,已可說是大功告成了。
如果專輯擁有多達五到六首的「強歌」,那該張專輯或許在多年以後還會被人拿出來討論,並列為經典之作。
但如果專輯中的「每一首歌」都是「主打歌」。
每一首歌,都是可以傳世千古的「代表作」。
那這張專輯就是「萬中選一」的武林奇才了……
再偉大的樂團,也不一定能作出這樣的專輯。
就拿批頭四來說,雖然他們的影響力無庸置疑,但事實上就「單張專輯」來說,他們卻沒能出版一張像 The Stone Roses 這樣,「每一首歌」都是「百萬金曲等級」的專輯。
其它樂團也是如此,或許在樂團總生涯中,創造許多經典歌曲。
但能像 The Stone Roses 一般,完全沒有一首「弱歌」,就連「稍微弱一點點點」的歌都沒有,整張專輯就像是精選中的精選,從頭到尾都是火力全開,可說是幾乎沒有。
歷史上屈指可數的偉大唱片,就得算 The Stone Roses 一份。
不過,他們也就這麼一張專輯能閃耀著這種百萬級光芒而已。
樂團的第二張專輯,雖然不差,但依然無法和首發比較。
就像是回到「經典專輯」的那層等級那樣,裡頭終於發現所謂的「弱歌」了。
而又過了兩年,樂團居然就解散了……
時光飛逝,十五年匆匆過去。
樂團就這麼留下了一張「絕世好片」,從此消聲匿跡。
各團員單飛後,雖有個人作品,但總是差強人意,根本無法與樂團時期的作品相比。
簡單說來,就是從超級賽亞人3退化成像克林那樣,雖然是最強的人類,但在魔人普烏面前卻只能當個小配角……
而現在,不知是他們想開了,還是被唱片公司開出的百萬簽約金打動了,又或者是團員之間只想要藉此聚在一起敘敘舊。
總之,他們重組了。
曾經創造出「怪物一般的專輯」的樂團,重組了。
我們還能再看到像首發專輯那樣的奇蹟似的音樂嗎?
這一點,我抱持著觀望的態度。
我認為像那種專輯,只有在天時、地利、人和,三者缺一不可的極佳狀況下才會出現。
即使原始團員們拿起各自的樂器、站好各自的位置後,也很有可能無法再一次達到那種境界了吧?
他們自己也很清楚這一點。
在重組記者會上,他們也坦承未來會發生什麼事,誰都不知道。
他們還說了目前樂團還在磨合階段(畢竟十五年沒在一起玩音樂了),所以要談什麼新專輯都太早。
不過,重組了就代表有機會,有機會就是一件好事,再怎麼樣也總比什麼也沒有、只能不斷瞻望他們留下來的首發專輯還要好。
也許會有那麼一天,The Stone Roses 的全新專輯問世,成就居然連首張專輯都給拋在腦後,正式君臨全世界的音樂市場。
我衷心盼望著那一天的到來。
當我聽到這個消息時,真是百感交集。
人家常說世事無常,滄海桑田總是讓人感慨。
有些事已不復見、令人不勝唏噓。
但有些事卻又破鏡重圓、令人喜出望外。
來來去去、紛紛嚷嚷,短暫的人生也就這麼悄悄走過。
而某個千古不變的真理、某種無法言喻的感動,則會永遠留在世世代代的人們心中。
就像是 The Stone Roses 的首發同名專輯一樣。
我曾說,這張專輯才是英倫搖滾樂界真正的「神」,此言沒有半點虛假,即使到現在我也還是如此認為。
或許他們再也無法創造出這樣的一張「神專輯」了吧?
或許也沒有其它人可以。
對世界上許多知名樂評而言是如此。
對我個人來說也是一樣。
從第一次聆聽這張唱片的第一首歌,到剛剛又從頭到尾播放了一次,其間大概是五年多的時間,但對這張專輯的所有感覺依舊沒有任何改變。
「超級好聽!」
很單純、很率直、沒有遮遮掩掩、也沒有虛虛實實。
不必像是寫論文那般的形容、也不必強調任何精神上的認可。
就是「好聽!」
這就是這麼純粹的專輯,這就是現代英倫搖滾的唯一,這就是 The Stone Roses。
和 Pavement 與我個人同步率高達400%的零之領域不一樣,也和 Radiohead 給我帶來的音樂歷險記不一樣。
和 Pink Floyd 讓我看見的七彩繽紛的虛空幻境不一樣,也和 The Velvet Underground 對我的精神衝擊不一樣。
和我 iTunes 裡資料庫的所有音樂、遠在台灣我房內所收藏的上百張專輯、亦或是從小到大所聽過的每一首歌曲都「不一樣」。
很少有這麼一張專輯,能給我這樣的感覺。
應該這樣說,音樂專輯一直以來給我的感受多多少少都有不同,但 The Stone Roses 的同名專輯,就是有種難以理解的「單一性」。
實際聽著他們的歌,你就能很清楚的感受,他們所宣示的、所詔告天下的、所想傳達的,就只是一句話。
「我們才是有史以來最強大的搖滾天團!」
這張專輯所擁有的霸氣以及無與倫比的自信,讓耳朵再怎麼挑剔的樂迷,都要為之甘拜下風!
用海賊王的設定來形容的話,The Stone Roses 這張專輯所散發出的,就是世上少見、只有王者才會有「金黃色霸氣」。
這種比喻是稍微中二了點,但我想這樣寫應該就很容易了解了吧?
看到現在,也許有人會覺得我太誇大其詞了。
搖滾樂不就是搖滾樂嗎?對於聽慣一般流行歌曲的人而言就是吵得要死,哪還會有什麼心情與感想?
金黃色的霸氣又是怎麼一回事?難不成接下來還要用戰鬥力來區分?U2 的戰鬥力是50000、Coldplay 的戰鬥力是 6000?什麼跟什麼啊?
確實,就算我寫得再怎麼浮爛、再怎麼褒獎,應該還是會有人連聽都沒聽過就先嗤之以鼻吧?
不過那也是指還沒聽過的情況下就是了。
我想,當你聽過整張專輯後,或許有一半的人會停下來思考,好像沒想像中難聽啊?
另一半大概會覺得,這根本就是流行歌啊?好像不是搖滾樂嘛?
不要懷疑自己的聽覺、也不要拒絕真正的想法。
你可以不喜歡 The Stone Roses 在歌曲中處處顯露出來的自大與狂妄。
但你卻不能不承認,他們的信心來源是如此的嘆為觀止。
他們絕對有幹掉所有搖滾樂團的音樂實力,我這句話是認真的。
那到底是什麼樣的音樂,會讓我如此的出言不遜?
其實說穿了也沒什麼,就是好聽、耐聽、旋律優美易懂、編曲無懈可擊的十一首歌,所串接而成的偉大專輯罷了……
請注意,是「每一首歌」。
對於任何一張專輯來說,裡頭只要有一到兩首可以令人朗朗上口的主打歌,那這張專輯在出版的那個階段而言,已可說是大功告成了。
如果專輯擁有多達五到六首的「強歌」,那該張專輯或許在多年以後還會被人拿出來討論,並列為經典之作。
但如果專輯中的「每一首歌」都是「主打歌」。
每一首歌,都是可以傳世千古的「代表作」。
那這張專輯就是「萬中選一」的武林奇才了……
再偉大的樂團,也不一定能作出這樣的專輯。
就拿批頭四來說,雖然他們的影響力無庸置疑,但事實上就「單張專輯」來說,他們卻沒能出版一張像 The Stone Roses 這樣,「每一首歌」都是「百萬金曲等級」的專輯。
其它樂團也是如此,或許在樂團總生涯中,創造許多經典歌曲。
但能像 The Stone Roses 一般,完全沒有一首「弱歌」,就連「稍微弱一點點點」的歌都沒有,整張專輯就像是精選中的精選,從頭到尾都是火力全開,可說是幾乎沒有。
歷史上屈指可數的偉大唱片,就得算 The Stone Roses 一份。
不過,他們也就這麼一張專輯能閃耀著這種百萬級光芒而已。
樂團的第二張專輯,雖然不差,但依然無法和首發比較。
就像是回到「經典專輯」的那層等級那樣,裡頭終於發現所謂的「弱歌」了。
而又過了兩年,樂團居然就解散了……
時光飛逝,十五年匆匆過去。
樂團就這麼留下了一張「絕世好片」,從此消聲匿跡。
各團員單飛後,雖有個人作品,但總是差強人意,根本無法與樂團時期的作品相比。
簡單說來,就是從超級賽亞人3退化成像克林那樣,雖然是最強的人類,但在魔人普烏面前卻只能當個小配角……
而現在,不知是他們想開了,還是被唱片公司開出的百萬簽約金打動了,又或者是團員之間只想要藉此聚在一起敘敘舊。
總之,他們重組了。
曾經創造出「怪物一般的專輯」的樂團,重組了。
我們還能再看到像首發專輯那樣的奇蹟似的音樂嗎?
這一點,我抱持著觀望的態度。
我認為像那種專輯,只有在天時、地利、人和,三者缺一不可的極佳狀況下才會出現。
即使原始團員們拿起各自的樂器、站好各自的位置後,也很有可能無法再一次達到那種境界了吧?
他們自己也很清楚這一點。
在重組記者會上,他們也坦承未來會發生什麼事,誰都不知道。
他們還說了目前樂團還在磨合階段(畢竟十五年沒在一起玩音樂了),所以要談什麼新專輯都太早。
不過,重組了就代表有機會,有機會就是一件好事,再怎麼樣也總比什麼也沒有、只能不斷瞻望他們留下來的首發專輯還要好。
也許會有那麼一天,The Stone Roses 的全新專輯問世,成就居然連首張專輯都給拋在腦後,正式君臨全世界的音樂市場。
我衷心盼望著那一天的到來。
2011年9月11日 星期日
I Still Haven't Found What I'm Looking For.
今天我要來坦白一下,我選擇到澳洲來的真正原因。
一般來說,那些理由通常都很普通,像是可以賺錢啦(有心要賺的話真的可以蠻賺的)、學好英文啦、認識新朋友啦、出國散心啦……
千千百百種藉口,但一直都不是我的初衷。
其實,我只是想找一些新的靈感而已,一些為了能讓我感受到「尋找」的靈感。
這是什麼意思呢?到底在寫啥?什麼尋找的靈感?
且聽我娓娓道来…
要說到這裡來的理由,賺錢學英文認試識朋友出國觀光那當然也有,但是如果只為了這些事的話,我是不會有那麼大的動力來這邊的。
要做這些事在台灣也可以做,不是嗎?
賺錢?台灣不能賺嗎?當然可以,雖然可能會很累,但在澳洲就不累嗎?農場採水果跟當兵時幹得活兒不是也差不多,何必?
學英文?台灣是不能學嗎?努力向上每天惡補多益照樣考九百的到處都是,如果要練習口說那就玩LOL時裝大腳加一堆外國人當朋友和他們一起WTF,英文也會進步不是嗎?
認識朋友?台灣有兩千萬人,老外也不少,夠你認識了吧?
觀光?觀光就一定要出國嗎?雖然說老實話,澳洲的風景真的不是台灣能比的……但也不就那樣?山還是同樣的山,海也是同樣的海,天空也是同樣的天空,空氣也是同樣的空氣。有差那麼多嗎?
事實就是,你走到哪裡都是一樣,如果你的心態不變的話。
但如果你的心態有了轉變,那即使你在同一個地方,也會覺得每天都不一樣。
所以別問我為什麼要來澳洲了,因為我也不知道。
你知道人為什麼要活著嗎?等你能告訴我時,我大概也能回答你我為啥要來澳洲。
言歸正傳。
其實,我發現我總是一直在找尋著某樣東西。
在今年年中,我似乎有點看見那微妙的光茫在指引我了,但誰知它稍縱即逝,一下就消失了。
先前也有幾次這種經驗,但我依舊無法看清全貌。
I Still Haven't Found What I'm Looking For.
很妙的是,前兩天我才將這首歌貼到臉書上,過了一天我又在這裡街頭藝人為了表演而播放的背景音樂中聽到,這種不可言喻的巧合,在聽到的那個當下讓我皺起了眉頭。
U2有多紅我想應該不必贅敘,那個街頭藝人選這首歌當然也沒什麼好奇怪的,事實上澳洲的流行音樂文化相當的依賴歐美,在雜誌店或各種賣場都能聽到許多對於一個西洋搖滾樂迷的我相當耳熟能詳的樂團的音樂,Arcade Fire、Arctic Monkey、Led Zeppelin、Coldplay、Bon Jovi...甚至連最近相當火紅的Fleet Foxes和Bon Iver也在咖啡店來上幾首。
回到那個街頭藝人的話題,那他會用U2的歌其實應該也不用感到意外。
但,為什麼會剛好在這個地方,又剛好在這個時間點,又讓我在不一樣的地方,聽到同一首歌呢?
這似乎意味著什麼。
人生又意味著什麼?
我始終都感到疑惑、始終都感到不解。
在追尋著什麼的路途中,赫然發現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追尋什麼。
一切都如同墜入五里霧般的模糊不清,我伸手想把霧氣撥開,卻發現我事實上連手也沒有。
懸在那兒的,只有一顆飄浮於真空狀態的心。
或許我一輩子也找不到吧?
沒關係,我早已經有了這個覺悟。
這是問題,也是個解答。
我為什麼會是如此的解答。
還有為什麼我會選擇什麼都不帶,就走進叢林之中的理由。
還記得那個心理測驗嗎?
這是從我老爹那裡聽來的。
你必須選擇要不要帶下列幾樣東西穿越叢林,你可以全帶,也可以只帶某些東西,也可以都不帶。
背包。
猴子。
鳥。
蛇。
選好了嗎?
背包-責任。
猴子-情人、妻子。
鳥-小孩。
蛇-金錢。
我選擇什麼都不帶、獨自一人走進叢林中,最好連身上衣服也都脫掉,赤身裸體進入大自然裡,找尋我想找尋的東西。
我什麼都不要。
不是不想要,而是不需要。
怎麼會不需要呢?
當然,就生活上而言,我是一定需要的。
但就找尋我要找尋的東西上,這些是不需要的。
聽起來好像是自相矛盾?是啊,人本來就是矛盾的生物,不過其實也沒那麼複雜。
我只能這樣解讀,我並不是想拋棄責任,我也不是不想要情人、老婆,我並不是不想要小孩,當然,我也絕對不會拒絕金錢。
但我必須說,這些在根本上、也就是我的存在本質裡,並不是我真正想追求的東西。
所以我自始至終都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
那些東西我當然需要,但本質上又並不需要,所以我總是不強求。
有當然最好,真的沒辦法或得不到,那就隨它去吧。
在早年我還會因此而搥胸頓足的,現在已經進化成了皺幾下眉頭就過去了。
這就好像打LOL時一樣,剛開始玩時,只要輸掉就會感到相當、相當的不爽,一股難以言喻的焦燥感油然而生,我相信不只我會這樣,朋友們的情況或許比我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才會好幾次玩到最後還吵了起來。
但現在勒?
隨便啦!要輸就輸啦~沒差啦~要投降就投降啊~沒差啦~
要嘴砲?開玩笑我當然意不容辭!邊玩遊戲還邊耍白嘴砲才正合我意啊!請看偉大的HSGG示範給大家看。
話說回來,我也好幾天沒玩了,手真的有點癢……
澳洲最糟的大概就是沒幾間像樣的網咖能玩遊戲……
我之所以會變成一副無所謂的模樣,大概也是因為這個關係。
本來我以為這是外在的環境使然,但後來我卻查覺到並不是如此。
我從以前到現在,一直都隱隱約約的有這種感覺。
而且當我回想起來,我才發現我其實從國中時代就有這種傾向。
要不然為什麼身為一個中二小屁孩的我,每天應該是只知道打星海爭霸世紀帝國CS和看A片的,卻會對於「銀翼殺手」這部經典科幻片深深著迷。
不信請去問問,台灣有幾個人在國中時代看過這部片?或是現役的國中生有看過這部片的?美國、英國甚至全世界找得到幾個中二小屁孩能乖乖的坐上兩小時,把沉悶至極的這部片從頭到尾看完,還對此深受感動。
我那時甚至還因此自己拿起筆來,也想模仿著去畫一部類似這種劇情的漫畫(我還記得那部叫作「萬物之源」,劇情畫到最後因為太想要故弄玄虛,以至於弄巧成拙,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畫什麼,當然也沒幾個人看得懂。)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我並不是想說我那時有多成熟看得懂大人看的電影之類的,而且我相信只要有心,一定也能找到像我一樣,在還是小屁孩時期就被這種類型的作品大為感動之人。(如果有找到,或文中敘述的就是你本人的話,請儘快跟我聯絡!除了我老爹之外,我還沒遇過第二個喜歡銀翼殺手到癡迷程度的朋友。而即使是我老爹,他也是在當兵時才看過這部片的。 不過,有興趣的人請一定要去找這部片子來看看,看完就會發現我大概在說什麼了。)
我要表達的是,為什麼我會在那個年紀被那種世界觀的片子所吸引?
因為影片中的主題,講的就是「追尋」。
追尋生命、追尋人、追尋愛情、追尋恨意、追尋自我,片中的各個角色,包括主角,都總是在找尋著些什麼。
生化人羅伊找尋生命的延續、泰勒博士找尋科技發展的盡頭、不知自己是生化人的瑞秋找尋自己的存在意義、主角則在這之間找尋著生化人、獵殺為非作歹的他們,同時也在找尋著自己的生活目標。
當然,最後大家都有找到自己想找的,或許找不到的都含恨而終了?
但生化人羅伊在生命活動停止前的那一番話,至今依舊在我腦海中迴蕩不已。
「I've seen things you people wouldn't believe. Attack ships on fire off the shoulder of Orion. I watched C-beams glitter in the dark near the Tannhauser gate. All those moments will be lost in time... like tears in rain... Time to die.」
這隱誨難解、如同詩篇一般台詞,看似毫無意義,但其實是在纏敘他追尋生命到了最後,所發現的答案。
那種感覺,那種追尋著什麼、到最後終究付諸流水的感覺,我懂。
在當時,我還是國中生,看不太懂劇情,我會被片子所吸引住,是因為這部片所營造的那種氣氛。
但當我後來年紀大了些,又重看了幾部片時,我才發現這部片的劇情與片子的節奏,還有運鏡以及場景,在在都顯現出於「黑暗與迷霧中追尋著什麼」這樣的氛圍。
到底是這部片感染了我,還是我本身就生來如此,後來在看到這部片時才產生了共鳴?
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我推測應該是後者。
在我的印象中,我第一次有輕微意識到這個問題時,應該是小學五年級。
這下夠扯了吧?
小學五年級,跟人家談什麼追尋生命?不要被人笑掉大牙就不錯了。
但說真的,我在那時至少不只一次的意識到,我「好像」在找些什麼。
我這樣有些奇怪的思考方向,也是從那時就開始了。我記得我那時也在畫漫畫,當然,都是些小孩子塗鴉,沒什麼值得一提的。
唯一比較特別的就是漫畫的題目,居然是「五年級的人生觀」。
小學五年級…人生觀……
嗯…即使是我現在想來,也是……
如果當時那個小學五年級的我現在站在我面前,我一定會狠狠的嘲笑他:「別傻了!你再過個15年也還是找不到啥屁人生觀,別作白日夢啦!趕快回家看你的魔動王、玩你的任天堂!」
沒錯,就我的記憶中的畫面來看,那也只有漫畫的題目值得拿出來給大家笑一下,內容是什麼,根本就是亂畫一通。
不過,那些不重要,重要的在於,我在那時候確實就有了「想找些什麼」的念頭。
言盡於此,我想我的本質以及目的應該是已經明朗許多了。
這是我給自己這幾年的省思作一個結論。
結論就是,一直趨使著我做這個、做那個的,就是這種找尋的意識。
尤其當我在網誌上胡言亂語,或是在畫漫畫寫小說寫劇本時更是在自己心中散發出強烈的「找尋氣息」。
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在我創作什麼的在那個當下,我是更能貼近我一直在思索的「找尋氛圍」。
藉由發想出某些東西,來充分感受「追尋什麼」的意念。
這幾年來,我似乎不斷的重複在做這些事。
大學時寫小說、寫劇本、拍影片、做動畫,畢業後當兵也帶著一本小筆記本,寫一堆畫一堆有的沒的,即使是退伍後,荒廢了一陣子,但最後依舊還是對「做些什麼」念念不忘,所以又回去寫小說。
最後成果怎麼樣,其實對我來說也並不是那麼重要,最主要的還是我在切換到那種「模式」裡,所感受到的、享受到的、還有明確了解到的,那長久以來揮之不去的「找尋意識」,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從心底浮上心頭,怎麼樣也沒辦法完全抹煞的煩惱,這或許就是我的心不能真正停下來的濫殤吧。
本來只是想寫一點點的,結果沒想到又變成落落長的在囉哩八唆一堆。
大概是在獨自來到澳洲的這一個多禮拜,我已經有了足夠的內省時間。
旅行不但會讓人在外開了眼界,也會讓人在內心開了另一扇窗,這的確是有點道理,尤其是一個人旅行時更是如此。
為了追尋,似乎什麼都變得不是那麼重要了。
我就是這樣。也因此而不斷煩惱、焦躁著,到底要何時才能找到呢?
亦或是我根本就沒有任何東西想找,卻硬要編個名目讓自己去找?
還是說其實我想找的早已存在我的心中,只是我沒有發現到?
又或者我真正想要的,是希望有一天能單純的活著,讓人生從此之後不會在有這些念頭呢?
無論如何,就目前看來,對於這點我似乎是不會改變了。
這是根深蒂固、從我還是小屁孩時就跟著我的壞習慣。
I Still Haven't Found What I'm Looking For.
I Still Haven't Found What I'm Looking For...
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
滄海桑田、人事已非
遊戲界已經改變了。
這是可以肯定的事實。
世界在變,音樂、電影、生活型態…等,遊戲也不例外。
就一個玩遊戲玩了十幾年的大叔看來,現在的改變除了不勝稀噓外,我找不出其它詞彙來表達我內心的感受了。
十年前,當我還是個小屁孩時,遊戲的商法根本沒這麼複雜。
一般說來,只有兩種,一是為買斷制,就像是市面上能看到的任何商品一樣,消費者付錢,商品帶回家,要怎麼處置,由你決定。
二是為網路遊戲,但也很簡單,付錢,就能上網玩,不想繼續,就把荷包縫起來。
現在呢?
網路遊戲已變成了商城的天下,幾乎九成的網路遊戲都是免費的,但不付錢,抱歉,你打不贏怪,也打不贏人。
即使是單機遊戲,也是要削海,一款遊戲拆開來賣,總要賣你個三至五次,然後再推個什麼下載內容繼續賺,要不就改個版本加個人物換個服裝找台新主機重新粉墨登場。
遊戲界的商人們、遊戲界的大頭們,能想出這麼多花招還吭錢,你們不累我倒是累了。
現在想單純享受遊戲,似乎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廠商不希望你能享受遊戲,因為它們只想享受你的鈔票。
但是,這種事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要不是世界上大多數的玩家,都毫無怨言的默默接受這種模式的話,遊戲廠商們今日也不會這麼囂張了。
如果消費者們不支持商城、不支持DLC、不支持多重版本,讓這些遊戲一款都賣不出去,那三五次之後廠商還有可能繼續使用這種商法嗎?
但事實證明,不管怎麼做,遊戲就是會賣。
那身為一個為利是圖的商人,我怎麼能夠辜負廣大玩家的期待?
遊戲,已經改變了。
玩家的心態也必需改變。
如此一來,才不會淹沒在歷史的洪流之中。
最後,隋堂真的不錯正。
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
這個blog死了嗎?
沒有!
這個Blog還沒死...
那為什麼兩個月沒更新了?
因為我在忙一些似是而非的屁事...
不過沒關係,我馬上就會再回來的。
報告一下近來的一些事:
1.超級8:原來真正超級八的是人類,這是無庸至疑的。受到E.T.的影響很大,還有,那個女主角真的只是個十二歲的蘿莉嗎?真是令人難以想像...
2.伊甸之子:跟REZ非常相像的一款遊戲,多年來我期盼二代期盼了多久,今天總算是讓我等到了。總的來說,音樂很好,畫面很棒,妹也很正,遊戲性就普普了...
3.三個傻瓜:該怎麼說呢?雖然是印度阿三演的、雖然劇情有夠老梗、雖然從頭到尾都在說教,但還是看得我淚眼汪汪、感動不已,可見得老梗也是能玩出新把戲...
4.LOL:我覺得DOTA類的遊戲,就是看隊友。不管我多認真玩,只有隊裡出了一個白癡,那就一定會輸,所以我在這裡發誓,我再也不會認真...
5.Fleet Foxes:聽了他們的音樂讓我大受感動,鄉村風格沒想到能這樣觸動我的心靈,我要離開城市、回到田野之中,主唱明明年紀跟我一樣大,卻留個大鬍子,看上去就像個小老頭兒那樣,真的蠻有趣的。
大概就這樣
這個Blog還沒死...
那為什麼兩個月沒更新了?
因為我在忙一些似是而非的屁事...
不過沒關係,我馬上就會再回來的。
報告一下近來的一些事:
1.超級8:原來真正超級八的是人類,這是無庸至疑的。受到E.T.的影響很大,還有,那個女主角真的只是個十二歲的蘿莉嗎?真是令人難以想像...
2.伊甸之子:跟REZ非常相像的一款遊戲,多年來我期盼二代期盼了多久,今天總算是讓我等到了。總的來說,音樂很好,畫面很棒,妹也很正,遊戲性就普普了...
3.三個傻瓜:該怎麼說呢?雖然是印度阿三演的、雖然劇情有夠老梗、雖然從頭到尾都在說教,但還是看得我淚眼汪汪、感動不已,可見得老梗也是能玩出新把戲...
4.LOL:我覺得DOTA類的遊戲,就是看隊友。不管我多認真玩,只有隊裡出了一個白癡,那就一定會輸,所以我在這裡發誓,我再也不會認真...
5.Fleet Foxes:聽了他們的音樂讓我大受感動,鄉村風格沒想到能這樣觸動我的心靈,我要離開城市、回到田野之中,主唱明明年紀跟我一樣大,卻留個大鬍子,看上去就像個小老頭兒那樣,真的蠻有趣的。
大概就這樣
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深夜歌單
深夜歌單:
1. Spiritualized - Ladies And Gentlemen We Are Floating In Space
2. Coldplay - Yellow
3. Dean & Britta - It Don't Rain In Beverly Hills (Scott Hardkiss Remix)
4. Deerhunter - Cover Me (Slowly) & Agoraphobia
5. Galaxie 500 - Oblivious
6. Gorillaz - On Melancholy Hill
7. King Crimson - I Talk To The Wind
8. LCD Soundsystem - All I Want
9. Monster Movie - Winter Is Coming
10. Pavement - Elevate Me Later
11. Radiohead - House Of Cards
12. TV On The Radio - Family Tree
13. Yo La Tengo - My Little Corner Of The Worl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1whpx9f9XA
獻給今夜也輾轉難眠的每個靈魂…
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2011年份初版] 我最喜愛的五個樂團
我最喜愛的五個樂團 …
對許多人而言,這應是一個相當單純的命題吧?
這種問題,就跟「你最喜歡的食物?」、「你最喜歡的電影明星?」、「你最喜歡的車款?」一樣,或許沒辦法馬上回答,但只要稍微考慮一下,大部份的人應該可以在毫不猶豫的情況下,說出他們的「最愛」。
其實在其它的領域裡,我也和大家一樣,一下子就能回答出「我的喜好」。
像是我最喜歡的水果前五名:香瓜、水梨、水蜜桃、芭樂、葡萄。
我最喜歡的漫畫前五名:四葉妹妹、銃夢、幽遊白書、灌藍高手以及海賊王。
我最喜歡的小說前五名:阿甘正傳、異鄉人、白鯨記、Y的悲劇、達文西密碼。
諸如此類的,有些我甚至連想都不用想就填上去了。
問到自己喜歡、有興趣的東西時,要回答當然是件很容易的事,不是嗎?
但是,只有音樂。
音樂,我沒辦法。
在月初某次和朋友出遊時,就剛好聊到了這個話題。
這不提還好,一提…就讓我足足苦惱了快一個月…
音樂啊音樂 … 就只有這個,我怎麼樣都無法等閒視之。
在百般思量之後,我終於決定了我的「2011年份初版,前五大最喜愛的樂團」。
真是可喜可賀、可洗可嚇啊 …
先說明一下我為什麼在標題裡還加了個年份。
因為話我真的不敢說死。
天曉得我今年還會發生什麼事,又發現了哪個我聽過或我沒聽過的樂團,帶給我另一次人生的重擊?
所以加了年份,就代表這張清單是「今年份」的。
明年會怎樣,我也不知道 …
至於加了「初版」這兩個字 …
好,這點我自知理虧,因為會不會過兩天變成「再版」,甚至「再版二號」,我無法保證…
那何必這麼囉唆?直接說你這張表是「目前」最喜愛的樂團不就好了?
這樣說也沒錯啦,不過「2011年份初版」的講法不是比較酷嗎?(光速逃)
最後,這還要再加上一個條件。
那就是這張表是屬於最喜愛的「樂團」,而不是最喜愛的「專輯」也不是「單曲」 …
樂團是樂團,專輯是專輯,單曲是單曲,不能混為一談!
所以說,很有可能我最喜愛的「歌曲」,卻不是最喜愛的「樂團」裡選出來的歌 …
好啦我知道我搞剛我白癡我龜毛設定那麼多宅到爆無聊智障混蛋浪費大家時間下地獄去吧哇哇哇嗚機嘎碰!
我幫大家吐槽完了,覺得不夠過癮的可以再鞭屍沒有關係,但某禁語是不被准許的,請勿使用,謝謝配合。
那麼就開始了。
1. Pavement
2. Radiohead
3. The Velvet Underground
4. Pink Floyd
5. My Bloody Valentine
1. Pavement
首先第一名是Pavement,應該說必定就是Pavement。
我好像已經提過太多次這個樂團了。
再多的廢語,也不足以形容我對這樂團的憧憬程度。
為什麼會這樣呢?為什麼?我自己問過自己,問了不下幾百次,為什麼對他們的音樂有如此的有所共鳴?如此的執著?如此的鍾情?
為什麼不是其它樂團?
世界上樂團那麼多,我聽過得也不算少,論人氣度,不論從古至今,Pavement絕對和「紅透半邊天」這個詞差得十萬八千里,至少和那些當代最紅的樂團比較的話。
論音樂影響力,確實Pavement對於90年代的獨立搖滾界有極大的影響,甚至屢屢登上專業雜誌的百大獨立搖滾專輯榜首或榜眼。
要以整體音樂史來看,他們或許也能佔上一席位子,但我可以肯定,他們絕不是影響力最大的那一個。
當然,這種「普世評價」,跟個人喜好是沒什麼相關性的,就像影史票房最高的電影是阿凡達,但阿凡達應該不是多數人一生中最喜歡的電影一樣。
Pavement之所以會被我奉為「第一名」,最主要的原因,我想應該是因為他們的音樂風格(所以還是要回到音樂風格來談)。
就是這麼無巧不巧,Pavement的調調,就剛好和我的人生態度不謀而合,這大概是唯一的答案。
這也是為什麼我的「第一名」一直都是Pavement,而不是Radiohead也不是披頭四 …
我當然也很愛Radiohead,甚至聽Radiohead的次數總結起來比Pavement還多,更不用說我年少的啟蒙樂團U2、Bon Jovi和Coldplay,他們可說是陪著我一起長大的好夥伴,單單Beautiful Day這一首歌,就可以完整的描述我國中時期的音樂體驗。
沒有當年聽U2的我,就沒有今日瘋狂愛上Pavement的我。
但我可以這麼說,我聽搖滾樂這麼多年,或許都是為了與Pavement相遇所作的準備。
或許這一切,都是為了必須去尋找某個和我靈魂、價值觀以及人生看法相契合的音樂,而我終於找到了…
就是,PAVEMENT。
如此宿命論聽來實在有些可笑、滑稽,但我不在乎,要如何訕笑我的用詞,都無所謂,因為只有這樣的形容,才是我對這個樂團情感上最好的詮釋。
這是我能找到最好的表達方式了。
2. Radiohead
這麼多年以來,聽了至少上百個樂團的音樂,但是到最後回來聽Radiohead,還是會覺得他們的音樂怎麼這麼Radiohead。
曾經在一個針對Radiohead新專輯的外國評論中看過這麼一句話:「Radiohead的音樂還是一樣,跟世界上任何一個樂團都毫無相似之處。」
Radiohead的音樂就是這麼的Radiohead,別人模仿不來,他們也無法模仿別人(也不需要)。
這是我喜歡他們的原因之一,雖然他們每張專輯的風格總是大相逕庭,但是只要聽到主唱那獨有的自溺嗓音,還是會自動的回歸「Radiohead模式」。
而這也是前五名裡唯一在近年還有在出新專輯的樂團。
Pavement與My Bloody Valentine雖已重組,但都是巡迴演出的活動佔多數,新專輯依舊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階段。
而The Velvet Underground則是年代久遠,團員還是否活著都不知道 …
不過主唱雖然已年屆六十,身子卻還是很硬朗的感覺,個人的音樂活動還是頻頻出現在各大音樂網站上。
而Pink Floyd,明明只有初代主唱撒手人間,其它核心團員依然健在,也被英國票選為最希望看到復合的樂團 … 但是吉它與貝斯手似乎心結已深,期盼破鏡重圓,此生大概是緣木求魚了。
以未來發展性來看,只有Radiohead還存在著「現在進行式」的感覺,也希望他們能一直這樣下去。
我對於Radiohead的感覺與Pavement截然不同。
Pavement的音樂是熟悉了之後,就像靈魂附體般的與精神融為一體,不需要太多的解釋,也不用太大的轉化,自然而然的,音樂一來就會跟著甩頭晃腦。
而Radiohead呢?到現在OK Computer這張經典,我已經聽了快五年,有時還是會令我感到困惑、不解。
他們音樂的「深度」相當可怕,我總是覺得,聽他們的歌就像是不斷的深入廣大的礦脈之中,費盡心思想要「挖掘」音樂的本質。
有時我能和他們的音樂一起進入某個領域,但有時我又驚恐的發現我不得其門而入,那種疏離感就好像我第一次認識Radiohead一樣,當然也就沒辦法產生任何共鳴。
或許這是他們多樣性的音樂風格,才會造就這種如同變色龍般猜不清摸不透的樂團印象,好像能夠抓住他們時,回過神來又似乎被他們拋得遠遠的,他們最新專輯The King Of Limbs就強烈的給我這種感覺。
其它專輯則或多或少有之。
總之,第二名的Radiohead,應該是許多人心目中的第一名吧?
相較於Pavement,或許Radiohead 的變化性還是比較有人氣 …
3. The Velvet Underground
這個樂團的地位,事實上已經不用多談。
Andy Warhol與他們之間的那段故事,還有另類搖滾與獨立搖滾的「原點」,在在的顯示出他們與其它的「年輕小毛頭」有著不同的「等級」。
我甚至認為他們可以稱作是另類搖滾樂界的披頭四也不為過。
至少在我這張表裡,就有兩個樂團,Pavement與My Bloody Valentine,深深的受到這位祖師爺級樂團的影響,最後才能自成一派,闖蕩江湖。
兩個樂團都是截取了 The Velvet Underground的某一種曲風及概念,進而改造解構,並詮釋出自己的意義。
由此可見這個樂團的地位,已經是那種教科書上「範例」的標準。
不過,再多所謂的「標準」,也不過是後人所自行定義的,自己聽得爽不爽,這才是重點。
而這個樂團,首張專輯在四十年後的今天聽來,還是那麼的前衛、還是那麼的酷。
能耍酷耍四十年的另類搖滾,當然會被我排上來啦!
除此之外,他們的音樂創作能量也是相當驚人。
和Radiohead一樣,出自核心團員的前四張專輯,每一張的風格都有很大的差別。
每次都嘗試新的方向,能有這種勇氣的樂團本身已經不多了,而他們又似乎是最早的那一個。
或許以那個時代的標準而言,他們是失敗的,因為他們的唱片在當時真的賣得很爛 …
但是隨著世代演進,世人也發現到這種「變化系」的樂團彌足珍貴,太多的樂團只會故步自封,縮在自己得意的城堡裡閉門造車,更多的老樂團則是老狗玩不出新花樣,不斷的重複自己、複製自己。
如果能始終如一、堅持到最後,其實也是美事一樁,但要能張張成功、張張都經典,難度就比每張專輯都有新方向來的高出許多了。
The Velvet Underground雖說歌詞與形式在當時都算驚世駭俗,但如有識之士Andy Warhol,能慧眼獨具,發掘這個隱身在性虐、吸毒、暴力以及混亂…等社會邊緣的地下樂團,也真夠厲害的了。
雖說我很喜歡這個樂團,但他們所唱的東西,就算拿到今天來看,還是會讓百分之九十的人皺起眉頭吧?
我之前就有寫過,還好我老爹老娘不是外國人,我身邊也沒有外國人,或英文好到能夠隨便聽、就聽得懂我正在放的歌裡、歌詞有著什麼含義的人…
要不然我絕對會被抱怨:「你怎麼在聽這麼沒水準的東西?」(笑)
在大學時,我修了一門「搖滾史學」的通識課,期末報告時我就思考過,該不該介紹這個樂團…
但考慮到授課教授是個正牌的老外,英文是他老兄的母語時,就讓我打消了這個念頭,改介紹Radiohead了…
要不然我想我在放歌給大家聽時,台下或許不會有什麼反應,但教授應該會頻頻皺眉,並在下課時找我進行單獨輔導吧?尤其如果他是基督徒的話…
4. Pink Floyd
這是一個英國樂團,是70年代最「正統」的迷幻搖滾樂,
他們的專輯賣得超好,全盛時期都是千萬張起跳,可說是當代的U2或是Coldplay那種等級的。
賣得最好的一張「Dark Side Of The Moon」,累積銷售已經三千多萬張,在國外可說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情形。
但我知道在台灣,還是很少人聽過啦…
而這個Pink Floyd也應該算是五個樂團裡最「接近」主流音樂界的,不管是歌曲風格還是名氣指數。
不論如何,「Dark Side Of The Moon」對我來說可是一張有如里程碑般的傳奇唱片。
而他們的另一張「The Wall」也是如此。
只憑這兩張,就可以奠定這個樂團在我心中的名次。
事實上這個樂團我聽最多遍的也是這兩張專輯,光是Dark Side Of The Moon,我就聽了不下百餘遍,我是說「整張專輯」喔…
每一次聽,都會感覺受到了某種程度的衝擊,心靈與精神性的衝擊。
每次要按下play鍵,開始播放Dark Side Of The Moon的第一首歌之前,我都會遲疑個幾秒,看自己是否已經作好心理準備,是否有能力招駕那有如潮水般不斷襲來的迷幻音域。
我架上有的Pink Floyd專輯並不多,這個樂團也是唯一我沒有收齊所有專輯、卻還是排在前五名之內的異數。
因為光靠Dark Side Of The Moon以及The Wall兩張專輯,就足以評斷了。
他們的專輯並不難懂,編曲雖然華麗詭異,但卻是正統派的搖滾歌曲,就一般流行曲的標準而言,旋律也清晰明顯,算是這五個樂團裡最好推廣與接受的吧?
也正因為如此,他們的專輯才能賣這麼好 …
5. My Bloody Valentine
這是一個雨天樂團。
什麼叫雨天樂團?就是只要是下雨天,我就一定會拿出他們的歌來放。
我一直覺得他們的「白色噪音美學」,與滂沱的雨聲正好成雙成對。
這可能只有我這麼感覺吧?如果要我列出五張「雨天最佳專輯」,他們的Loveless肯定奪得榜首。
樂團生涯只有短短幾年,只出過兩張專輯就解散的My Bloody Valentine,就像是一閃即逝的耀眼流星一般,雖曾散發出極為神秘夢幻的色彩,直教人目眩神移,但卻是稍縱即逝,在你還沒查覺這世上有這麼個住在世界彼端的詩人時,他就已經消失無縱。
只留下短短的幾節篇章,讓人錯扼不已。
這麼神秘兮兮的樂團,作出來的音樂當然不會大眾到哪裡去。
甚至可以說MBV的音樂很可能是這前五排行中,最不好上手的。
Pavement雖然電波,但是他依然擁有許多鄉村味十足,一聽就能朗朗上口的「Pavement式口水歌」,對另類風格再不熟悉的聽眾,也能從這些歌裡的旋律稍稍領會到Pavement的「精神」。
但是MBV勒…即使是曾作為電影配樂、旋律最為明顯的單曲Sometimes,歌聲聽來也如同神遊吟詩一般,背後在佐以雜亂厚重的吉它音牆,受不了「吵」這種元素的人當下甚至會想摀起耳朵也說不一定。
但很不巧的對我來說,「吵」這種東西,我本身早已習慣。
這大概跟我高中大學時常常跑去遊樂中心玩打鼓機有關…你也知道,湯姆熊說有多吵就有多吵…
MBV的吵一開始還真的不好接受,你必須反覆的聆聽,讓身體裡的每一個細胞都融入他的音樂之中,全身赤裸般的迎接他們寬廣深遠的巨大音牆,然後不斷承受著撞擊身心的痛苦折磨,到最後你就會與這片音牆合而為一,甚至穿越它來到塵世的化外之界…
MBV給予我的聆聽經驗就是如此。
不過,前面形容的陣痛期是有些誇張了點,痛是沒那麼痛,只是有點不習慣罷了。
如果怕「吵」的人,才會感到痛苦吧?
至於化外之界到底有些什麼…我想這就不方便在這裡解釋了,或許每個人閉上眼後看到的影像都會不同,自己能體會到就夠了,硬要形容只會弄得一身狼狽,又沒辦法好好傳達原本的意思,還是作罷。
以上,就是我「2011年份初版」的「最愛樂團前五」,在思考了快一個月的今天終於能稍微回答出來。
有機會再來寫「最愛專輯前五」吧!不過這可能又必須要想個幾個禮拜或幾個月才能決定的東西…
對許多人而言,這應是一個相當單純的命題吧?
這種問題,就跟「你最喜歡的食物?」、「你最喜歡的電影明星?」、「你最喜歡的車款?」一樣,或許沒辦法馬上回答,但只要稍微考慮一下,大部份的人應該可以在毫不猶豫的情況下,說出他們的「最愛」。
其實在其它的領域裡,我也和大家一樣,一下子就能回答出「我的喜好」。
像是我最喜歡的水果前五名:香瓜、水梨、水蜜桃、芭樂、葡萄。
我最喜歡的漫畫前五名:四葉妹妹、銃夢、幽遊白書、灌藍高手以及海賊王。
我最喜歡的小說前五名:阿甘正傳、異鄉人、白鯨記、Y的悲劇、達文西密碼。
諸如此類的,有些我甚至連想都不用想就填上去了。
問到自己喜歡、有興趣的東西時,要回答當然是件很容易的事,不是嗎?
但是,只有音樂。
音樂,我沒辦法。
在月初某次和朋友出遊時,就剛好聊到了這個話題。
這不提還好,一提…就讓我足足苦惱了快一個月…
音樂啊音樂 … 就只有這個,我怎麼樣都無法等閒視之。
在百般思量之後,我終於決定了我的「2011年份初版,前五大最喜愛的樂團」。
真是可喜可賀、可洗可嚇啊 …
先說明一下我為什麼在標題裡還加了個年份。
因為話我真的不敢說死。
天曉得我今年還會發生什麼事,又發現了哪個我聽過或我沒聽過的樂團,帶給我另一次人生的重擊?
所以加了年份,就代表這張清單是「今年份」的。
明年會怎樣,我也不知道 …
至於加了「初版」這兩個字 …
好,這點我自知理虧,因為會不會過兩天變成「再版」,甚至「再版二號」,我無法保證…
那何必這麼囉唆?直接說你這張表是「目前」最喜愛的樂團不就好了?
這樣說也沒錯啦,不過「2011年份初版」的講法不是比較酷嗎?(光速逃)
最後,這還要再加上一個條件。
那就是這張表是屬於最喜愛的「樂團」,而不是最喜愛的「專輯」也不是「單曲」 …
樂團是樂團,專輯是專輯,單曲是單曲,不能混為一談!
所以說,很有可能我最喜愛的「歌曲」,卻不是最喜愛的「樂團」裡選出來的歌 …
好啦我知道我搞剛我白癡我龜毛設定那麼多宅到爆無聊智障混蛋浪費大家時間下地獄去吧哇哇哇嗚機嘎碰!
我幫大家吐槽完了,覺得不夠過癮的可以再鞭屍沒有關係,但某禁語是不被准許的,請勿使用,謝謝配合。
那麼就開始了。
1. Pavement
2. Radiohead
3. The Velvet Underground
4. Pink Floyd
5. My Bloody Valentine
1. Pavement
首先第一名是Pavement,應該說必定就是Pavement。
我好像已經提過太多次這個樂團了。
再多的廢語,也不足以形容我對這樂團的憧憬程度。
為什麼會這樣呢?為什麼?我自己問過自己,問了不下幾百次,為什麼對他們的音樂有如此的有所共鳴?如此的執著?如此的鍾情?
為什麼不是其它樂團?
世界上樂團那麼多,我聽過得也不算少,論人氣度,不論從古至今,Pavement絕對和「紅透半邊天」這個詞差得十萬八千里,至少和那些當代最紅的樂團比較的話。
論音樂影響力,確實Pavement對於90年代的獨立搖滾界有極大的影響,甚至屢屢登上專業雜誌的百大獨立搖滾專輯榜首或榜眼。
要以整體音樂史來看,他們或許也能佔上一席位子,但我可以肯定,他們絕不是影響力最大的那一個。
當然,這種「普世評價」,跟個人喜好是沒什麼相關性的,就像影史票房最高的電影是阿凡達,但阿凡達應該不是多數人一生中最喜歡的電影一樣。
Pavement之所以會被我奉為「第一名」,最主要的原因,我想應該是因為他們的音樂風格(所以還是要回到音樂風格來談)。
就是這麼無巧不巧,Pavement的調調,就剛好和我的人生態度不謀而合,這大概是唯一的答案。
這也是為什麼我的「第一名」一直都是Pavement,而不是Radiohead也不是披頭四 …
我當然也很愛Radiohead,甚至聽Radiohead的次數總結起來比Pavement還多,更不用說我年少的啟蒙樂團U2、Bon Jovi和Coldplay,他們可說是陪著我一起長大的好夥伴,單單Beautiful Day這一首歌,就可以完整的描述我國中時期的音樂體驗。
沒有當年聽U2的我,就沒有今日瘋狂愛上Pavement的我。
但我可以這麼說,我聽搖滾樂這麼多年,或許都是為了與Pavement相遇所作的準備。
或許這一切,都是為了必須去尋找某個和我靈魂、價值觀以及人生看法相契合的音樂,而我終於找到了…
就是,PAVEMENT。
如此宿命論聽來實在有些可笑、滑稽,但我不在乎,要如何訕笑我的用詞,都無所謂,因為只有這樣的形容,才是我對這個樂團情感上最好的詮釋。
這是我能找到最好的表達方式了。
2. Radiohead
這麼多年以來,聽了至少上百個樂團的音樂,但是到最後回來聽Radiohead,還是會覺得他們的音樂怎麼這麼Radiohead。
曾經在一個針對Radiohead新專輯的外國評論中看過這麼一句話:「Radiohead的音樂還是一樣,跟世界上任何一個樂團都毫無相似之處。」
Radiohead的音樂就是這麼的Radiohead,別人模仿不來,他們也無法模仿別人(也不需要)。
這是我喜歡他們的原因之一,雖然他們每張專輯的風格總是大相逕庭,但是只要聽到主唱那獨有的自溺嗓音,還是會自動的回歸「Radiohead模式」。
而這也是前五名裡唯一在近年還有在出新專輯的樂團。
Pavement與My Bloody Valentine雖已重組,但都是巡迴演出的活動佔多數,新專輯依舊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階段。
而The Velvet Underground則是年代久遠,團員還是否活著都不知道 …
不過主唱雖然已年屆六十,身子卻還是很硬朗的感覺,個人的音樂活動還是頻頻出現在各大音樂網站上。
而Pink Floyd,明明只有初代主唱撒手人間,其它核心團員依然健在,也被英國票選為最希望看到復合的樂團 … 但是吉它與貝斯手似乎心結已深,期盼破鏡重圓,此生大概是緣木求魚了。
以未來發展性來看,只有Radiohead還存在著「現在進行式」的感覺,也希望他們能一直這樣下去。
我對於Radiohead的感覺與Pavement截然不同。
Pavement的音樂是熟悉了之後,就像靈魂附體般的與精神融為一體,不需要太多的解釋,也不用太大的轉化,自然而然的,音樂一來就會跟著甩頭晃腦。
而Radiohead呢?到現在OK Computer這張經典,我已經聽了快五年,有時還是會令我感到困惑、不解。
他們音樂的「深度」相當可怕,我總是覺得,聽他們的歌就像是不斷的深入廣大的礦脈之中,費盡心思想要「挖掘」音樂的本質。
有時我能和他們的音樂一起進入某個領域,但有時我又驚恐的發現我不得其門而入,那種疏離感就好像我第一次認識Radiohead一樣,當然也就沒辦法產生任何共鳴。
或許這是他們多樣性的音樂風格,才會造就這種如同變色龍般猜不清摸不透的樂團印象,好像能夠抓住他們時,回過神來又似乎被他們拋得遠遠的,他們最新專輯The King Of Limbs就強烈的給我這種感覺。
其它專輯則或多或少有之。
總之,第二名的Radiohead,應該是許多人心目中的第一名吧?
相較於Pavement,或許Radiohead 的變化性還是比較有人氣 …
3. The Velvet Underground
這個樂團的地位,事實上已經不用多談。
Andy Warhol與他們之間的那段故事,還有另類搖滾與獨立搖滾的「原點」,在在的顯示出他們與其它的「年輕小毛頭」有著不同的「等級」。
我甚至認為他們可以稱作是另類搖滾樂界的披頭四也不為過。
至少在我這張表裡,就有兩個樂團,Pavement與My Bloody Valentine,深深的受到這位祖師爺級樂團的影響,最後才能自成一派,闖蕩江湖。
兩個樂團都是截取了 The Velvet Underground的某一種曲風及概念,進而改造解構,並詮釋出自己的意義。
由此可見這個樂團的地位,已經是那種教科書上「範例」的標準。
不過,再多所謂的「標準」,也不過是後人所自行定義的,自己聽得爽不爽,這才是重點。
而這個樂團,首張專輯在四十年後的今天聽來,還是那麼的前衛、還是那麼的酷。
能耍酷耍四十年的另類搖滾,當然會被我排上來啦!
除此之外,他們的音樂創作能量也是相當驚人。
和Radiohead一樣,出自核心團員的前四張專輯,每一張的風格都有很大的差別。
每次都嘗試新的方向,能有這種勇氣的樂團本身已經不多了,而他們又似乎是最早的那一個。
或許以那個時代的標準而言,他們是失敗的,因為他們的唱片在當時真的賣得很爛 …
但是隨著世代演進,世人也發現到這種「變化系」的樂團彌足珍貴,太多的樂團只會故步自封,縮在自己得意的城堡裡閉門造車,更多的老樂團則是老狗玩不出新花樣,不斷的重複自己、複製自己。
如果能始終如一、堅持到最後,其實也是美事一樁,但要能張張成功、張張都經典,難度就比每張專輯都有新方向來的高出許多了。
The Velvet Underground雖說歌詞與形式在當時都算驚世駭俗,但如有識之士Andy Warhol,能慧眼獨具,發掘這個隱身在性虐、吸毒、暴力以及混亂…等社會邊緣的地下樂團,也真夠厲害的了。
雖說我很喜歡這個樂團,但他們所唱的東西,就算拿到今天來看,還是會讓百分之九十的人皺起眉頭吧?
我之前就有寫過,還好我老爹老娘不是外國人,我身邊也沒有外國人,或英文好到能夠隨便聽、就聽得懂我正在放的歌裡、歌詞有著什麼含義的人…
要不然我絕對會被抱怨:「你怎麼在聽這麼沒水準的東西?」(笑)
在大學時,我修了一門「搖滾史學」的通識課,期末報告時我就思考過,該不該介紹這個樂團…
但考慮到授課教授是個正牌的老外,英文是他老兄的母語時,就讓我打消了這個念頭,改介紹Radiohead了…
要不然我想我在放歌給大家聽時,台下或許不會有什麼反應,但教授應該會頻頻皺眉,並在下課時找我進行單獨輔導吧?尤其如果他是基督徒的話…
4. Pink Floyd
這是一個英國樂團,是70年代最「正統」的迷幻搖滾樂,
他們的專輯賣得超好,全盛時期都是千萬張起跳,可說是當代的U2或是Coldplay那種等級的。
賣得最好的一張「Dark Side Of The Moon」,累積銷售已經三千多萬張,在國外可說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情形。
但我知道在台灣,還是很少人聽過啦…
而這個Pink Floyd也應該算是五個樂團裡最「接近」主流音樂界的,不管是歌曲風格還是名氣指數。
不論如何,「Dark Side Of The Moon」對我來說可是一張有如里程碑般的傳奇唱片。
而他們的另一張「The Wall」也是如此。
只憑這兩張,就可以奠定這個樂團在我心中的名次。
事實上這個樂團我聽最多遍的也是這兩張專輯,光是Dark Side Of The Moon,我就聽了不下百餘遍,我是說「整張專輯」喔…
每一次聽,都會感覺受到了某種程度的衝擊,心靈與精神性的衝擊。
每次要按下play鍵,開始播放Dark Side Of The Moon的第一首歌之前,我都會遲疑個幾秒,看自己是否已經作好心理準備,是否有能力招駕那有如潮水般不斷襲來的迷幻音域。
我架上有的Pink Floyd專輯並不多,這個樂團也是唯一我沒有收齊所有專輯、卻還是排在前五名之內的異數。
因為光靠Dark Side Of The Moon以及The Wall兩張專輯,就足以評斷了。
他們的專輯並不難懂,編曲雖然華麗詭異,但卻是正統派的搖滾歌曲,就一般流行曲的標準而言,旋律也清晰明顯,算是這五個樂團裡最好推廣與接受的吧?
也正因為如此,他們的專輯才能賣這麼好 …
5. My Bloody Valentine
這是一個雨天樂團。
什麼叫雨天樂團?就是只要是下雨天,我就一定會拿出他們的歌來放。
我一直覺得他們的「白色噪音美學」,與滂沱的雨聲正好成雙成對。
這可能只有我這麼感覺吧?如果要我列出五張「雨天最佳專輯」,他們的Loveless肯定奪得榜首。
樂團生涯只有短短幾年,只出過兩張專輯就解散的My Bloody Valentine,就像是一閃即逝的耀眼流星一般,雖曾散發出極為神秘夢幻的色彩,直教人目眩神移,但卻是稍縱即逝,在你還沒查覺這世上有這麼個住在世界彼端的詩人時,他就已經消失無縱。
只留下短短的幾節篇章,讓人錯扼不已。
這麼神秘兮兮的樂團,作出來的音樂當然不會大眾到哪裡去。
甚至可以說MBV的音樂很可能是這前五排行中,最不好上手的。
Pavement雖然電波,但是他依然擁有許多鄉村味十足,一聽就能朗朗上口的「Pavement式口水歌」,對另類風格再不熟悉的聽眾,也能從這些歌裡的旋律稍稍領會到Pavement的「精神」。
但是MBV勒…即使是曾作為電影配樂、旋律最為明顯的單曲Sometimes,歌聲聽來也如同神遊吟詩一般,背後在佐以雜亂厚重的吉它音牆,受不了「吵」這種元素的人當下甚至會想摀起耳朵也說不一定。
但很不巧的對我來說,「吵」這種東西,我本身早已習慣。
這大概跟我高中大學時常常跑去遊樂中心玩打鼓機有關…你也知道,湯姆熊說有多吵就有多吵…
MBV的吵一開始還真的不好接受,你必須反覆的聆聽,讓身體裡的每一個細胞都融入他的音樂之中,全身赤裸般的迎接他們寬廣深遠的巨大音牆,然後不斷承受著撞擊身心的痛苦折磨,到最後你就會與這片音牆合而為一,甚至穿越它來到塵世的化外之界…
MBV給予我的聆聽經驗就是如此。
不過,前面形容的陣痛期是有些誇張了點,痛是沒那麼痛,只是有點不習慣罷了。
如果怕「吵」的人,才會感到痛苦吧?
至於化外之界到底有些什麼…我想這就不方便在這裡解釋了,或許每個人閉上眼後看到的影像都會不同,自己能體會到就夠了,硬要形容只會弄得一身狼狽,又沒辦法好好傳達原本的意思,還是作罷。
以上,就是我「2011年份初版」的「最愛樂團前五」,在思考了快一個月的今天終於能稍微回答出來。
有機會再來寫「最愛專輯前五」吧!不過這可能又必須要想個幾個禮拜或幾個月才能決定的東西…
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魔物獵人3rd 攜帶版 - 言盡於此 已無所謂
「如果你沒聽過魔物獵人,那你肯定不住在日本。」
知名電玩網站IGN的編輯在一篇遊戲評論中如是說。
這裡雖然是台灣,但我想只要有在玩遊戲、或是有稍微注意到遊戲情報的人,應該或多或少會注意到魔物獵人這款遊戲。
不管你對這款遊戲有沒有興趣都應該無法否認,這個系列在日本已經是一種社會現象的等級了。
在現今核心遊戲日漸式微、休閒遊戲崛起的當下,魔物獵人的最新系列作魔物獵人3rd Protable,還能在日本狂賣四百萬套以上,足見此系列的火紅程度。
這甚至被稱作日本國民動作遊戲也不為過…
既然這麼紅,那為什麼我到了三代才開始玩?
原因有很多,雖然都是些不怎麼重要的理由,但請容我娓娓道來,因為不這樣的話也沒啥好寫的就是…
一開始,我其實對魔物獵人是很反感的,第一印象也不佳。
當時我還在念大學,朋友拿了二代的PSP版來,我就姑且試玩看看。
第一個感到奇怪的地方,就是這遊戲沒有所謂的「Z鎖定」。
關於Z鎖定,可以參考薩爾達這款任天堂的經典系列名作。
簡單說來,就是角色能夠自由的鎖定某個物體,並以該物為中心進行向前向後、左側移、右側移的動作。
這是個相當方便的系統,尤其是在視角開放的全3D遊戲中,這讓玩家不用花費心思去自行做鎖定的動作,因為以3D的環境來說,沒有系統的補助修正,其實是很難準確瞄準目標。
這跟遊樂器的控制裝置也有關係,就如同許多在遊樂器上推出的FPS(第一人稱射擊),都會內進輔助瞄準,也就是當你的瞄準中心稍微靠近目標物,系統就會自動幫你修正為你已經鎖定好目標了。
一些TPS(第三人稱射擊)甚至幫你直接加入Z鎖定,玩家只要按下鎖定鍵,就可自動鎖定目標,不需再花時間瞄準,最有名的例子就是GTA。
這是個方便玩家的優秀系統,而缺點就是遊戲會變得太過簡單,沒有挑戰性。
魔物獵人似乎就是為了增加遊戲的困難度,故意不將Z鎖定納入系統範圍之內,讓玩家自己摸索與魔物戰鬥的方法與節奏。
這應該是想要玩魔物獵人的新手,感到最無法適應的一點吧?
至少我是如此。
再來,是那個詭異的設定。
遊戲有生命值與體力值,生命值沒有什麼問題,但體力值需要靠吃肉來增加最大上限,藉此延長使用體力值的時間。
而這個「肉」呢?居然必須自己烤,因為你能拿到的都是生肉,生肉當然是無法食用的,基本常識,非常好。
要烤肉,就必須買個烤肉架。
好,這還不夠龜毛,當你買了烤肉架,也在怪物身上剝取了一些生肉,準備開始烤肉時,你會發現你聽到一段音樂。
烤肉時還會有音樂耶!而且音樂聽來輕鬆愉快,難不成這是遊戲廠商為了怕玩家在烤肉時的等待時間感到無聊、而特地製作的?
不,這音樂是有意義的。
在音樂一結束之後,你必須抓一個時間點按下按扭,這樣才能烤出「恰到好處的肉」,這種肉吃了之後,才能讓體力值的回復效果提升到最佳。
按太早,就會變半生不熟,吃了體力值也就加沒那麼多。
按太晚,就會變焦肉,吃了不但不會加體力,反而會倒扣一段體力值…
而這個烤肉的時機…有夠給他難抓的啦!!至少我玩2G的時候是這樣。
我連續烤了二十幾個,只有三個是恰到好處,其它多半是半生不熟,甚至焦肉也佔了三分之一…
不過這一點在三代中有了令人振奮的改變。
首先是生肉居然可以用「買」的,買完了之後,可以到自家的農場裡,一次烤十個,方便多了,也變得越來越雞助…
希望四代乾脆把烤肉這個過程省掉,直接賣熟肉吧…
村子裡連一個廚師也沒有嗎?這像話嗎?
這樣「故意」去麻煩玩家的設定,還不僅止於此。
魔物獵人中的獵人,大概是我看過的動作遊戲中,硬直時間最頻繁、動作最不乾不脆的一款遊戲。(第二名是惡靈古堡,不過前三代不能看作是動作遊戲就是了)
無論你做什麼事,都會有硬直時間。
比方說生命值沒了要喝水吃藥來補血,這沒什麼問題,你把道具切換到補品,然後按按扭吃藥,但這時你就會看到,你的角色在與怪物激烈纏鬥的當下突然停下腳步,慢條斯理的作勢拿出個什麼東西,然後往嘴裡一塞,接著血條一亮,哇!補血了,快快快,快拿起武器繼續作戰…
但不是,你的角色接下來的動作不是繼續作戰,而是又花了快兩秒鐘的時間,做出了一個秀出肌肉、很像是在表達「我有吃藥我超強!」的姿勢…
然後你就看到怪物在這時候一口氣衝過來,一頭把你撞個老遠…
最後你會發現,你剛剛吃藥補回來的血又沒了…
類似情況層出不窮,幾乎你在遊戲中做的任何一個動作,都像上述那樣,有段莫名其妙的硬直時間,這段時間說長不長,大概都在兩到六秒左右,但這一點我總覺得在一個節奏明快的動作遊戲之下,顯得非常突兀。
如果說戰鬥的部份,需要表現出武器的真實重量與平衡性,有些硬直的時間那無可後非。畢竟正常人拿起跟身高一般長的大劍或太刀,應該也無法太過俐落的使用。
但是吃藥喝水與使用道具這個部份,真的有必要做那些一看就知道很多餘的動作嗎?
不能邊走邊吃嗎?一定要停下腳步嗎?你是小學生嗎?老師有規定不準邊走邊吃你還真的就照做?使用道具一定要這麼慢吞吞的嗎?怎麼一點也感覺不到現在正在和魔物戰鬥的緊張感?還是說老師又說過欲速則不達你也真的乖乖聽話,什麼事真的都慢慢來?不會隨機應變嗎?還是你只會丟大便嗎?(這遊戲真的可以丟大便,而且有時還是必要手段)
不好意思剛剛有點轉換成了銀魂吐槽模式,基本上是在表達遊戲有很多令人感到不便的地方,如此而已。
最後,則是這款遊戲的目的性。
這個也是我這篇心得最想討論的幾個重點之一。
那就是俗稱的「打寶遊戲」。
魔物獵人這款遊戲並沒有所謂的「破關」,也就是說遊戲是沒有一個形式上的完結的。
像是一般的RPG或是動作射擊類遊戲,總是會給予玩家一個最終大魔王,接下來就是「結局」,而在形式上遊戲也就這麼結束了。
當然,你可以再玩一輪,或是讀取紀錄重新挑戰更好的成績、練成更高等級的能力,而這就是所謂的「鑽研要素」,網路上俗稱為「壓力摳米」。(日文來的)
不斷的追求等級上、裝備上亦或是技術上的極致,不停的玩下去,在今日幾乎每一款遊戲都多多少少會加入這個概念,以求讓遊戲的耐玩性能更好。
但是一般來說,壓力摳米只是一款遊戲眾多要素的其中一項,像是RPG重點在於劇情以及自由度,而動作遊戲則在於戰鬥系統與解謎…之類的,一款成功的遊戲如果希望讓玩家得到某種感受,那玩家在遊玩時應該也很明顯的就能感覺到。
至少該種感受會比其它的念頭來得大很多。
舉個例子:像是Portal這款FPS,就是希望玩家一起來腦力激盪一下,解決遊戲關卡裡的重重機關,並從中獲得成就感。
而去年我給予最高評價的動作遊戲Bayonetta,則是希望讓玩家享受到操作超辣女主角以爽快動作打爆敵人的快感。
但是如果把「壓力摳米」作為遊戲主軸的話呢?
我希望讓玩家感受到「升級」的成就感,那我該怎麼做?
很簡單,把遊戲就做成會「越打越強,變強後還可以再打更強」的模式不就好了唄?
而事實證明,打寶遊戲確實大有可為!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暗黑破壞神,您瞧瞧它可賣得多好…
暗黑破壞神這款遊戲可說是打寶遊戲的宗師級始祖。
這種遊戲的特徵在於:遊戲裡的劇情、關卡甚至是結局,都不算是遊戲的重點。
它們或許會給個名義上的結局,但玩家可以很明顯的感受的,這遊戲絕對還沒有結束,或是可以感受到,這些部份有做,但只能說是點綴而已。
結局給人的「結束感」相當低,你一定會回頭再去鑽研,思考要怎麼樣能變得更強、練得更猛、打得更爽…
因為這就是這款遊戲的重點,因為遊戲廠商就是刻意朝這個方向在製作遊戲。
魔物獵人,可說是日本式的暗黑破壞神,遊戲的目的與市面上所有的打寶遊戲一樣,將除了系統與壓力摳米的其它部份全部弱化,玩家最能感受到的就是「變強」的感覺,「練得更好打得更強」的成就感。
「打怪是為了做更好的裝、做更好的裝是為了打更強的怪」,某天朋友在與我打到一半時這麼說過。
這句確實也就是現在市面上一堆「打寶遊戲」的本質,而這些幾乎都是網路遊戲。
要不然幹麻刷副本?幹麻同一個關卡打上數百次?幹麻一直不停的玩重複的東西?
都是為了「變強」。
這是我當時很不屑的遊戲類型。
因為我很自以為是的認為,這種遊戲本身就缺乏了所謂的「遊戲的靈魂」。
玩家在玩這種遊戲時,很容易變成了像是在不斷重複著某種無意義事物的機械。
制式化的玩法只為了「變強」的成就感,我無法接受。
我當時還是很傳統的期待著,遊戲能像音樂、小說、電影那樣,不斷的給我「新鮮感」、「省思」以及「作者希望傳達的意義」。
打寶遊戲的製作者所希望傳達的東西太簡單、太直接、太沒有樂趣,他們只希望玩家沉浸在「變強」的喜悅之中,其它的就隨便,要不然就是點到為止。
我當時就是這麼想的。
但,人是為變的。
人也是會成長的,亦或是說人也是會逆成長的。
當完兵之後的我,對於世界上許多事物的感受力,似乎都不像以前那麼樣的敏銳。
一切似乎都變得糢糊不清。
你甚至可以說在智力上被扣了不少點數,而且是永久性的,再也找不回的。
套句某名現役軍人的朋友的說法:軍隊就像是一個滿是靈吸怪的黑暗深淵。(不知靈吸怪有多可怕的請上wiki看看或去找柏德之門來玩)
所以我開始玩了星海2,玩了LOL,也就是目標單純的連線對戰遊戲。
什麼意義?什麼新鮮感?什麼省思?
意義?我只知道幹爆敵人我會爽、被幹爆我會很不爽這樣。
新鮮感?幹爆不同玩家的新鮮感,與被不同玩家幹爆的新鮮感這樣。
省思?被幹爆就「省思別人」,幹爆別人就叫別人「省思自己」這樣。
連線遊戲,就是這樣。
從我中二時代開始玩的星海爭霸、CS、魔獸爭霸一直到現在的LOL,都是如此。
當然,遊戲始終都會玩膩,LOL我玩了也七、八個月了,頻率是幾乎每天都會打個一兩場,我真的打膩了…
就像是以前在玩星海與CS一樣,玩了很久很久,但終究會膩…
星海我記得玩了一兩年、而CS則是國中玩到高中去,而且當時還年輕,有辦法這樣瘋,現在熱情早就不在,什麼電競比賽、什麼神人對戰,一點興趣也沒有…
大概是我老了?對…我是老了…至少比以前老了…(這不是廢話麼…?)
最後,就是魔物獵人3。
時至今日,我已經沒有什麼奇奇怪怪的偏見,也沒有什麼預設立場之類的。
就是很單純的,我今天想玩啥我就玩啥,玩膩了啥就不玩啥,只是如此而已。
但這不代表我對事物的鑑賞力降低了!我只是把標準降低!
遊戲該有的優點與缺點,我可是一個也沒有少看過。
而回到魔物獵人3,我剛看了一下我的總遊戲時數,將近230個小時。
上一款我玩破上百小時的遊戲,就是LOL,那可見得這種「意義明顯」、「新鮮感零」以及「毫無省思」的遊戲,我也可以玩得很快樂不是嗎?
單純的享受單純的快感,就像世界上大多數人一樣,這不好嗎?
要曲高和寡到什麼時候你才開心?
跟大家一起開心的聽周杰倫蔡依林看全民開講吃藍藍路每天上PTT八卦和戲劇板跟鄉民嘴泡時事和吸力人妻偶爾打打魔物獵人跟信長三國這樣不好嗎?
簽啦簽啦簽啦!簽啦!簽啦!簽啦!簽啦!簽啦!簽啦!簽啦!簽…
玩啦!玩啦!玩啦!玩啦!玩啦!玩啦!玩啦!玩啦!玩啦!玩啦!玩啦!玩啦!玩啦!玩…
呃…後面跳針的很嚴重,不過算了別管它。
除了音樂,就只有音樂怎麼樣也無法妥協,其它的我真的沒差了…
就算現在有人要找我去玩什麼神魔online,或是麻將三缺一之類的,我都樂意之至。
既然已沉淪於此,何不就此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形容詞用得怪怪的,但別那麼計較了,俗話說吃虧就是佔便宜,當兵讓我學會最大的事就是不要去計較那些小事,因為都沒有意義,還不如多聽一首歌,多打一隻龍或是多看一眼垃圾肥皂劇來得有趣。
最後,說到了音樂,下一篇就來寫寫音樂吧…
2011年3月15日 星期二
Pray for JAPAN
Lyric:
When your day is long and the night, the night is yours alone,
當你過了漫長的一天而夜晚來臨,獨自一人的夜晚
When you're sure you've had enough of this life, well hang on
當你確定你已經受夠了這一切,請撐下去!
Don't let yourself go, 'cause everybody cries n everybody hurts sometimes
請不要放棄,因為不論任何人,有時總會傷心、有時總會哭泣
Sometimes everything is wrong. Now it's time to sing along
有時所有的一切都看似錯誤,現在是獨身吟唱的時刻了
When your day is night alone, (hold on, hold on)
當你的一天是獨自一人的黑夜(堅持下去,堅持住)
If you feel like letting go, (hold on)
如果你感覺想要放棄了(請撐住)
If you think you've had too much of this life, well hang on
當你確定你已經受夠了這一切,請撐下去!
'Cause everybody hurts. Take comfort in your friends
因為每個人都會受傷,請找你的朋友尋求慰藉
Everybody hurts. Don't throw your hand. Oh, no. Don't throw your hand
每個人都會受傷,別放開你的手,喔不,別放開你的手
If you feel like you're alone, no, no, no, you are not alone
如果你感覺你是獨自一人,不不不,你並不是獨自一人
If you're on your own in this life, the days and nights are long,
如果你只能靠自己,白日及黑夜將會很漫長
When you think you've had too much of this life to hang on
當你思考你已經無法撐下去
Well, everybody hurts sometimes,
每個人都有脆弱的時刻
Everybody cries. And everybody hurts sometimes
每個人都會哭泣,而且每個人有時都會受傷
And everybody hurts sometimes. So, hold on, hold on
每個人都有脆弱的時刻,所以請堅持下去,堅持下去
Hold on, hold on, hold on, hold on, hold on, hold on
堅持下去,堅持下去,堅持下去,堅持下去,堅持下去,堅持下去
Everybody hurts. You are not alone每個人都會受傷,你並不孤單
this song is for JAPAN...
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開放與封閉之爭
昨天看了華爾街日報的注名專欄作家-Walt Mossberg,在去年邀請了Apple CEO Steve Jobs作專訪的節目(也就是上面那個影片,一共有十段),針對目前智慧型手機的軟體方面,有了些想法。
Walt Mossberg是一名專攻科技產品領域的專欄作家,也是美國知名的部落客,他在這次的專訪中,以對等的方式問了Jobs許多算是很尖銳的問題。
我在想如果是以前的Jobs,被問到這些「不願面對的真相」,我想可能不到半小時就不爽錄了吧?
但見到現在的Jobs,雖然還是可看出在某些問題上,他似乎太激動了點,但從頭到尾還是保持著風度、也很熱心的回答著Mossberg種種「敏感性」問題。
對已經年過半百的Jobs來說,這算是他人生累積下來的智慧在發酵的原故吧?
不過這不是今天的重點。
在訪談中,其中Mossberg對Jobs提出了一個問題,在他們的iTunes線上商店的軟體,是必須經由Apple公司審核過後,才能上架開放給消費者下載。
但審核的過程,卻是有如黑箱作業一般,不透明、非公開,依據的條件也只有Apple公司定出的十幾條「法規條款」,如有違法情事,一律退件處置。
乍看之下這些條款似乎清清楚楚,但就實際層面而言,卻是有著諸多爭議。
許多軟體開發者不明究理的被Apple公司一再退件,辛苦完成的軟體無法上架發售,而在部落格或記者訪談中大吐苦水,這也間接詆毀了Apple公司的形象。
有人甚至形容Apple的審查機制就像黑幕一般,不只在功能及程式碼上有所顧忌,甚至連「意識形態」不合的軟體,也可能慘遭腰斬命運。
這些分析是否言過其實,就留待輿論公評,但公司形象受損,這對Jobs來說確實也是不得輕忽的問題。
大家都知道蘋果的系統在許多人的印象之中,雖然使用者介面確實有獨到之處,但它的封閉性與相容性卻履履遭到消費者市場的質疑。
Jobs在2007年的新產品發表會上介紹了iPhone,同時也訂下了遊戲規則,那就是一如Apple以往的政策一般,iPhone的軟體必須由他們所一手掌控。
全世界的iPod、iPhone以及iPad,都必須透過iTunes這個軟體與電腦作連結,管理、傳輸、下載任何檔案及軟體,也都得強制消費者裝上iTunes。
許多消費者(尤其是Windows的老用戶),習慣了「自由設定」的作業環境,當然無法接受這種機制,於是由Google公司所推出的Android,就變成了他們的解決方案之一。
iOS之與Android,就像是OSX之於Windows一樣。
一邊是手持式行動裝置作業系統的對決,一邊是桌上型、筆記型電腦作業系統的競爭,同樣的都象徵著封閉式系統與開放式系統的理念,到底市場會走向那一邊呢?
後者很明顯的是Windows獲得了主導權,而且在短期內很難有太大的改變。
但前者可就不一樣了,畢竟這個市場可說是從2007年才開始的。
我當然不會說iPhone是世界上第一隻智慧型手機,也不會認為iOS是手持式作業系統的始祖。
要追本溯源得費一翻工夫,也不是這次談的重點,但是iPhone是開創智慧型手機市場的一個重要推動者,這樣解釋應該無誤。
在2007以前,手持式裝置雖有市場、也有需求,但並不若2007年後iPhone推出後的百家爭鳴、欣欣向榮的情況。
不見得所有人都會喜歡iPhone,但iPhone確實吸引到人們的目光,一般非商務人士的大眾消費者,也開始對「智慧型手機」有了迫切需求。
不過由Apple所開創的市場需求,事實上並不一定都由Apple坐收其利。
事實上在最近一次的市佔率調查上面,iOS甚至已經掉到了第二名。
以開放式架構著稱的Andorid,以機海策略稍稍贏了iOS兩個百分點!這場開放式與封閉式作業系統之爭還有得瞧,畢竟要算起來,這個市場也只有兩、三年而已,還非常的年輕並且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至於開放式與封閉式的優缺點,這邊只提幾個我在意的點。
首先是封閉式的系統,眾所皆知,封閉性的系統就是封閉。
除了只能用一款軟體進行裝置的管理外,還有無法任意改造的缺點。
許多望眼欲穿或本來該有卻沒有的功能,如果官方不做,或是「不願意放行」,那消費者也只能死了這條心。
很簡單的例子就是:每個Apple用戶心中永遠的痛-FLASH好了。(這一點Mossberg在節目一開始就尖銳的提出,Jobs也有些激動的解釋著)
因為軟體面與作業系統完全由Apple所控制著,消費者、甚至是軟體開發者都得看廠商的臉色在使用產品。
但相對的,經過Apple審核過後的軟體,就有了某種程度上的「品質保證」。
不會隨意當機、亂吃資源、不會輕易被駭客入侵或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安裝了惡意軟體,在安全性與穩定性上,廠商應能夠給予更好的協助。
即使真的出事了,廠商也必須負起責任,因為這是他們放行的軟體。
用更好聽點的說法,則是消費者不需要為了軟體而擔心不相容、吃資源…等非應用類型的問題,只需專注在「選擇」和「使用」軟體就好。
開放式系統簡單說來就跟Windows一樣。
網路上能夠找到並下載的軟體與程式,基本上沒有控管機制,所以可說是百花爭豔、齊鳴齊放。
任何類型的軟體只要有人作,你就可以用,找不到真正需要的東西,甚至自己寫一個出來用也可以。
但是在收費方式,以及安全性、穩定性上,消費者自己就得多加小心。
非應用面的問題例如:安裝了某軟體之後常當機、某某文件或個人資料遭竊取,甚至某某軟體與某某軟體衝突…等等,狀況的發生率就會比封閉性系統來得高出許多。
事實上已經有災情傳出,廠商也提出了解決方案。
到最後與Windows一樣,多加裝個防毒系統或是得常常重灌的麻煩問題,也是開放式系統發展上不可逃脫的命運吧!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兩邊確實也都沒有什麼「極致命性」的問題。
即使事件層出不窮,廠商拼了命也會想出解決辦法就是了,消費者也不需過度緊張。
市場要走的路還很長,另一邊的平板電腦革命也已悄悄展開。
科技產品真的很難預測未來,一個不小心,某人雞犬升天,某人卻跌落谷底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Walt Mossberg是一名專攻科技產品領域的專欄作家,也是美國知名的部落客,他在這次的專訪中,以對等的方式問了Jobs許多算是很尖銳的問題。
我在想如果是以前的Jobs,被問到這些「不願面對的真相」,我想可能不到半小時就不爽錄了吧?
但見到現在的Jobs,雖然還是可看出在某些問題上,他似乎太激動了點,但從頭到尾還是保持著風度、也很熱心的回答著Mossberg種種「敏感性」問題。
對已經年過半百的Jobs來說,這算是他人生累積下來的智慧在發酵的原故吧?
不過這不是今天的重點。
在訪談中,其中Mossberg對Jobs提出了一個問題,在他們的iTunes線上商店的軟體,是必須經由Apple公司審核過後,才能上架開放給消費者下載。
但審核的過程,卻是有如黑箱作業一般,不透明、非公開,依據的條件也只有Apple公司定出的十幾條「法規條款」,如有違法情事,一律退件處置。
乍看之下這些條款似乎清清楚楚,但就實際層面而言,卻是有著諸多爭議。
許多軟體開發者不明究理的被Apple公司一再退件,辛苦完成的軟體無法上架發售,而在部落格或記者訪談中大吐苦水,這也間接詆毀了Apple公司的形象。
有人甚至形容Apple的審查機制就像黑幕一般,不只在功能及程式碼上有所顧忌,甚至連「意識形態」不合的軟體,也可能慘遭腰斬命運。
這些分析是否言過其實,就留待輿論公評,但公司形象受損,這對Jobs來說確實也是不得輕忽的問題。
大家都知道蘋果的系統在許多人的印象之中,雖然使用者介面確實有獨到之處,但它的封閉性與相容性卻履履遭到消費者市場的質疑。
Jobs在2007年的新產品發表會上介紹了iPhone,同時也訂下了遊戲規則,那就是一如Apple以往的政策一般,iPhone的軟體必須由他們所一手掌控。
全世界的iPod、iPhone以及iPad,都必須透過iTunes這個軟體與電腦作連結,管理、傳輸、下載任何檔案及軟體,也都得強制消費者裝上iTunes。
許多消費者(尤其是Windows的老用戶),習慣了「自由設定」的作業環境,當然無法接受這種機制,於是由Google公司所推出的Android,就變成了他們的解決方案之一。
iOS之與Android,就像是OSX之於Windows一樣。
一邊是手持式行動裝置作業系統的對決,一邊是桌上型、筆記型電腦作業系統的競爭,同樣的都象徵著封閉式系統與開放式系統的理念,到底市場會走向那一邊呢?
後者很明顯的是Windows獲得了主導權,而且在短期內很難有太大的改變。
但前者可就不一樣了,畢竟這個市場可說是從2007年才開始的。
我當然不會說iPhone是世界上第一隻智慧型手機,也不會認為iOS是手持式作業系統的始祖。
要追本溯源得費一翻工夫,也不是這次談的重點,但是iPhone是開創智慧型手機市場的一個重要推動者,這樣解釋應該無誤。
在2007以前,手持式裝置雖有市場、也有需求,但並不若2007年後iPhone推出後的百家爭鳴、欣欣向榮的情況。
不見得所有人都會喜歡iPhone,但iPhone確實吸引到人們的目光,一般非商務人士的大眾消費者,也開始對「智慧型手機」有了迫切需求。
不過由Apple所開創的市場需求,事實上並不一定都由Apple坐收其利。
事實上在最近一次的市佔率調查上面,iOS甚至已經掉到了第二名。
以開放式架構著稱的Andorid,以機海策略稍稍贏了iOS兩個百分點!這場開放式與封閉式作業系統之爭還有得瞧,畢竟要算起來,這個市場也只有兩、三年而已,還非常的年輕並且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至於開放式與封閉式的優缺點,這邊只提幾個我在意的點。
首先是封閉式的系統,眾所皆知,封閉性的系統就是封閉。
除了只能用一款軟體進行裝置的管理外,還有無法任意改造的缺點。
許多望眼欲穿或本來該有卻沒有的功能,如果官方不做,或是「不願意放行」,那消費者也只能死了這條心。
很簡單的例子就是:每個Apple用戶心中永遠的痛-FLASH好了。(這一點Mossberg在節目一開始就尖銳的提出,Jobs也有些激動的解釋著)
因為軟體面與作業系統完全由Apple所控制著,消費者、甚至是軟體開發者都得看廠商的臉色在使用產品。
但相對的,經過Apple審核過後的軟體,就有了某種程度上的「品質保證」。
不會隨意當機、亂吃資源、不會輕易被駭客入侵或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安裝了惡意軟體,在安全性與穩定性上,廠商應能夠給予更好的協助。
即使真的出事了,廠商也必須負起責任,因為這是他們放行的軟體。
用更好聽點的說法,則是消費者不需要為了軟體而擔心不相容、吃資源…等非應用類型的問題,只需專注在「選擇」和「使用」軟體就好。
開放式系統簡單說來就跟Windows一樣。
網路上能夠找到並下載的軟體與程式,基本上沒有控管機制,所以可說是百花爭豔、齊鳴齊放。
任何類型的軟體只要有人作,你就可以用,找不到真正需要的東西,甚至自己寫一個出來用也可以。
但是在收費方式,以及安全性、穩定性上,消費者自己就得多加小心。
非應用面的問題例如:安裝了某軟體之後常當機、某某文件或個人資料遭竊取,甚至某某軟體與某某軟體衝突…等等,狀況的發生率就會比封閉性系統來得高出許多。
事實上已經有災情傳出,廠商也提出了解決方案。
到最後與Windows一樣,多加裝個防毒系統或是得常常重灌的麻煩問題,也是開放式系統發展上不可逃脫的命運吧!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兩邊確實也都沒有什麼「極致命性」的問題。
即使事件層出不窮,廠商拼了命也會想出解決辦法就是了,消費者也不需過度緊張。
市場要走的路還很長,另一邊的平板電腦革命也已悄悄展開。
科技產品真的很難預測未來,一個不小心,某人雞犬升天,某人卻跌落谷底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
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Radiohead - The King Of Limbs 初聽感想
半夜三點半,我正在聽第二次Radiohead的新專輯-The King Of Limbs。
這次和兩年前一樣,Radiohead自己在網站上賣起唱片,實體的或虛擬的都有。
身為搖滾樂重症患者的我來說,Radiohead早已是一種精神指標,我對他們的喜愛也不是那種「嘿~這個樂團很棒喔!大家可以來聽聽看~」,而是「這就是我的荒島樂團,世界可以毀滅,我所擁有的一切也可以失去,但這個樂團的音樂我絕對不會忘不能忘也不可以忘」那種程度。
他們的音樂對我產生的影響力之大,甚至改變了我看待這個世界的角度。
在接受過Radiohead的洗禮之後,就好像相機的鏡頭被打歪了一點,世界不再是那麼端端正正的了。
Radiohead星期二在官網與臉書上宣佈新專輯即日起開始預購之後,星期三我就刷了實體版,有兩張黑膠、CD、還有一堆藝術插畫,但是和之前的專輯In Rainbows一樣,雖然買了黑膠版,但是苦無黑膠唱盤,買了也只能束之高閣。
回到正題,就在兩個小時之前,我終於從官方網站下將專輯的mp3給載下來了。
大概是因為全世界都搶著在下載,伺服器塞爆了,所以到半夜一兩點才正常運作…
既然載好了專輯,馬上就放下手邊的任何工作,專心作初次聆聽這個重要的動作。
接下來就是簡單的初聽心得…
Radiohead真的離我們越來越遙遠了。
但卻又近得不能再更靠近。
似乎是完全捨棄了由The Bends以來的作法,將傳統旋律與搖滾編曲支解再構成這一套,這次的專輯,比之前的Kid A、Amnesiac還要更超脫世俗、更迷離夢幻…
他們已經不搞解構了,這次他們完完全的創造一個自我的音域空間,在這個世界裡一切由他們作主。
這絕對是Radiohead到目前為止,最接近精神領域的專輯,而卻是最疏遠感官世界的專輯。
要聽這張,真的要有點悟性才聽得下去…
對於新樂迷來說,這張真的是最不好入門的一張,還是The Bends和OK Computer最親民。(雖然和主流樂團什麼Coldplay或是Bon Jovi比起來已經很「另類」了)
In Rainbows也不錯…
這張真的太過偏風了。
但是真的很不巧…卻是正中我的下懷…
近來最讓我覺得優美動聽的樂團專輯大概要屬Deerhunter的最新大碟Halcyon Digest,而Radiohead這次的專輯,我一點都感受不到有任何「動聽」的要素存在,但是,這張專輯對我的精神破壞力,卻是遠超過近兩年來任何一張專輯…
目前我還不太懂這是為什麼,我還不知道Radiohead在歌曲裡動了些什麼手腳,讓我在聽這張專輯時很難專心…
我的精神狀態很穩定,這我敢掛保證。
The King Of Limbs也沒有攪亂我那穩定的情緒,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每聽一次,我的精神狀態就在一種很平和、毫無起伏的情況下改變了。
腦中也浮現出許許多多的雜訊與噪音…
一切似乎不怎麼明朗,但隨著音樂不斷的進行,那些訊息卻是越來越鮮明,雖然鮮明的演進程度相當相當的緩慢…
嗯…
待我聽個幾天先再來討論好了,接下來播第三次…
這次和兩年前一樣,Radiohead自己在網站上賣起唱片,實體的或虛擬的都有。
身為搖滾樂重症患者的我來說,Radiohead早已是一種精神指標,我對他們的喜愛也不是那種「嘿~這個樂團很棒喔!大家可以來聽聽看~」,而是「這就是我的荒島樂團,世界可以毀滅,我所擁有的一切也可以失去,但這個樂團的音樂我絕對不會忘不能忘也不可以忘」那種程度。
他們的音樂對我產生的影響力之大,甚至改變了我看待這個世界的角度。
在接受過Radiohead的洗禮之後,就好像相機的鏡頭被打歪了一點,世界不再是那麼端端正正的了。
Radiohead星期二在官網與臉書上宣佈新專輯即日起開始預購之後,星期三我就刷了實體版,有兩張黑膠、CD、還有一堆藝術插畫,但是和之前的專輯In Rainbows一樣,雖然買了黑膠版,但是苦無黑膠唱盤,買了也只能束之高閣。
回到正題,就在兩個小時之前,我終於從官方網站下將專輯的mp3給載下來了。
大概是因為全世界都搶著在下載,伺服器塞爆了,所以到半夜一兩點才正常運作…
既然載好了專輯,馬上就放下手邊的任何工作,專心作初次聆聽這個重要的動作。
接下來就是簡單的初聽心得…
Radiohead真的離我們越來越遙遠了。
但卻又近得不能再更靠近。
似乎是完全捨棄了由The Bends以來的作法,將傳統旋律與搖滾編曲支解再構成這一套,這次的專輯,比之前的Kid A、Amnesiac還要更超脫世俗、更迷離夢幻…
他們已經不搞解構了,這次他們完完全的創造一個自我的音域空間,在這個世界裡一切由他們作主。
這絕對是Radiohead到目前為止,最接近精神領域的專輯,而卻是最疏遠感官世界的專輯。
要聽這張,真的要有點悟性才聽得下去…
對於新樂迷來說,這張真的是最不好入門的一張,還是The Bends和OK Computer最親民。(雖然和主流樂團什麼Coldplay或是Bon Jovi比起來已經很「另類」了)
In Rainbows也不錯…
這張真的太過偏風了。
但是真的很不巧…卻是正中我的下懷…
近來最讓我覺得優美動聽的樂團專輯大概要屬Deerhunter的最新大碟Halcyon Digest,而Radiohead這次的專輯,我一點都感受不到有任何「動聽」的要素存在,但是,這張專輯對我的精神破壞力,卻是遠超過近兩年來任何一張專輯…
目前我還不太懂這是為什麼,我還不知道Radiohead在歌曲裡動了些什麼手腳,讓我在聽這張專輯時很難專心…
我的精神狀態很穩定,這我敢掛保證。
The King Of Limbs也沒有攪亂我那穩定的情緒,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每聽一次,我的精神狀態就在一種很平和、毫無起伏的情況下改變了。
腦中也浮現出許許多多的雜訊與噪音…
一切似乎不怎麼明朗,但隨著音樂不斷的進行,那些訊息卻是越來越鮮明,雖然鮮明的演進程度相當相當的緩慢…
嗯…
待我聽個幾天先再來討論好了,接下來播第三次…
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
Galaxie 500
我曾將搖滾樂團比喻為繁星,各有不同的面貌長相,內部也有著捷然不同的生態系統。
如果讓銀河500(Galaxie 500)也使用這個比喻,那它應該是一顆相當相當小的行星。
這顆行星並不隨著哪一顆恆星運轉,也沒有既定的行進軌道,它彷彿是脫韁野馬般的在宇宙中來去自如,卻又因為體積小所以不太有人在意。
在銀河500的世界裡,沒有紛紛擾擾的五光十色,也沒有熙熙嚷嚷的人來人往。有的只是寬廣的青草原、和煦的微風還有幾隻翩翩起舞的蝴蝶穿梭其中。
在這兒你可以靜下心來,好好沉澱紛亂的心情,雖說這裡不常有晴天,大部份的是有著淡淡哀傷的陰天,但絕不會下傾盆大雨,即使下雨,也只是那種無關痛癢的綿綿細雨。
他們的專輯只發了三張,沒有一張是那種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超級經典,也沒有一張是那種讓你聽了之後會三天三夜睡不著覺的醒世之作。
銀河500就是這樣,輕輕的彈著吉它,輕輕的唱,彷彿旁若無人的流浪歌手一般,與世無爭的在他們所創造的小小世界裡,為著那些瑣碎小事憂愁煩悶、或是開心不已。
回頭一想,我們不也都是如此嗎?
這就是銀河500為何會如此緊緊的抓著某些樂迷的心,他們並不完美,甚至還有些單調,但是那種悠然自得的感染力,絕對會成為午後背景音樂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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