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Do it... for nothing, but myself.

現在我認為,一個人的一生,至少要有「一件事」,是你無論如何都要堅持下去的。
不管別人怎麼看、怎麼說、怎麼調侃、怎麼數落,你都能打死不退般的勇往直前。
我花了這麼多年的時間,才了解到這個事實。

我必須這麼做。
我一定要這麼做。
因為如果不繼續下去,那我的生命將毫無意義。

雖說生命本就毫無意義,但那是對別人、或是對這個世界而言。
那種東西,甭管它,反正那不是你能控制的。

這是對於自己,自身內部的承諾。
自己也得給自己一個交待。

總之,就是這樣。
我決定了。

這,就是我將努力一輩子的目標,不為別的,就為了自己。
單單純純、沒有任何可笑的理由或是荒唐的夢想。
就只是為了,留下一點東西罷了。

還有,Blogger的新介面,真的很爛…
爛到我想換網誌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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